打零工男撞死酒駕闖紅燈騎士 對方「肇事主因」仍賠530萬獲緩刑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吳男先前駕車搶快左轉,撞上對向直行、闖紅燈且酒駕上路的石姓騎士,最終導致石男傷重死亡。吳男與石男家屬達成530萬賠償,並且已經給付強制險理賠200萬。法院認爲,石男是肇事主因,考量雙方已經達成賠償約定,近日判吳男過失致死罪6月、緩刑2年。

檢警追查,吳男(63歲)於2024年11月11日11時許行經大肚區沙田路時,在一處巷口要左轉,卻未等待左轉燈亮起,在燈號轉換之際,就貿然左轉。對向一名石姓騎士(36歲),也未按照號誌前進,在號誌已經轉換成紅燈時,繼續直行,結果雙方在路口發生嚴重碰撞。

石姓騎士被撞擊後噴飛數公尺後倒地,導致顱顏創傷、多肋骨骨折併發雙側血胸而亡。檢警另外查出,石男體內有酒精反應,是酒駕上路。

▲吳男當時駕車違規左轉,撞上直行酒駕又闖紅燈的石姓騎士 。(圖/民衆提供)

吳姓駕駛被認定犯過失致死罪,有於員警到場後自首,可依法減刑。法院審酌,吳男未遵守交通規則,一時疏忽在號誌尚未轉換爲綠色箭頭時,就貿然左轉,導致被害人死亡,導致被害人家屬痛失至親,犯罪所生危害重大。

但是,被害人石男酒精濃度嚴重過量,卻又騎乘機車,違反號誌闖紅燈通過路口,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認爲是肇事主因,也有過失。

▲石男被認定是肇事主因,吳男跟石男家屬仍達成530萬賠償約定。(圖/翻攝Facebook/爆料公社)

中院審酌,吳男國中畢業、打零工維生,每月收入約3萬至4萬元,需要扶養配偶。已經跟石男家屬達成530萬賠償(200萬爲強制險保險理賠金),並約定於2026年2月底以前給付剩餘款項,石男家屬同意給予緩刑,全案依過失致死罪處6月刑期、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應支付其餘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