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老婆還找朋友助陣!人妻遭衣架狂抽變形 幼女偷傳訊外婆救人
▲北市驚悚家暴案,友人到場不是勸架是加油 。(AI協作圖/記者黃宥寧製作,經編輯審覈)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打妻子的連畜生都不如!北市梁姓男子與吳姓友人,因將樑妻毆打併關在廁所近3小時,期間還出言鼓吹「要打到她會怕」,遭士林法院依《刑法》私行拘禁罪判刑。樑男判10月、吳男判8月,樑男用來施暴的白色衣架3支也遭沒收。
去年間,樑男因家庭財務問題與妻子發生口角,情緒失控之下,竟將妻子推進住處廁所內,接着以徒手及衣架對她全身毆打。當妻子試圖離開廁所時,樑男就將人推回去,甚至關燈把她反鎖在裡頭。
過程中,樑男打電話叫來友人吳男到場。吳男不僅未出手製止,反而在廁所門外對樑妻辱罵,還對樑男說出「她就是該打,要打到會怕才行」、「這樣她會記得嗎?要持續1個月她纔會記得」等話語,讓樑男持續進出廁所對妻子施暴。
樑妻一度逃進房間想求救,卻被樑男壓制在牀上繼續毆打,再拖回廁所內拘禁。期間她多次向吳男求救,對方卻冷眼旁觀,甚至阻止孩子靠近母親。吳男還一度嘲諷說:「她剛剛叫我救她耶,你有聽到嗎?」
樑妻的未成年女兒見狀,偷偷傳訊向外婆求救報警。警方於同日晚間7時26分到場時,樑男與吳男竟對警方謊稱樑妻「不在家、外出了」,企圖掩飾犯行,直到女兒衝進廁所把母親拉出來,警方纔發現她滿身瘀青,當場介入處理。
樑妻事後驗傷,發現全身多處挫傷,包括右眼瘀青、雙頰、脖子、鎖骨、背部、臀部、四肢與膝蓋等處傷勢。
法官採信吳男當天傳給樑妻母親的簡訊,內容寫着「你女兒快要被打死了」,語氣充滿嘲諷。吳男辯稱自己當時酒醉、用語音輸入纔會打出那些話,但法院認爲文字內容通順、無誤,且樑男證稱吳男當天神智清楚,認定其說詞不足採信。
樑男在庭上坦承自己將妻子關在廁所並施暴,但否認吳男是共犯;吳男則全盤否認犯行,稱自己只是坐在客廳,未妨害被害人自由。法官不採信兩人說法,認定吳男以言語鼓動施暴,又在警方到場時協助隱瞞被害人行蹤,已構成共同正犯。
合議庭指出,樑男身爲丈夫,未以理性方式處理家庭紛爭,反以暴力剝奪妻子行動自由;吳男身爲友人,本應勸阻卻反而助長施暴,2人行爲均屬重大不當,因此依《刑法》私行拘禁罪判刑。樑男判處有期徒刑10月,吳男判8月,不得易科罰金,樑男用來施暴的白色衣架3支也遭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