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瞌睡追撞2車釀4傷 駕駛嚇到棄車躲起來!被判刑7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茂(化名)前年11月間開車行經新竹市東區中華路時,因打瞌睡追撞前方車輛,造成前方2車的駕駛、乘客共4人受傷,他卻在事故發生之後,棄車落跑並躲進附近大樓。新竹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過失傷害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罪,判處阿茂拘役50日、有期徒刑7個月。

▲阿茂肇事後竟棄車落跑。(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茂2024年11月間開車行經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他本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卻因爲精神不濟打瞌睡,撞上前方的A車,A車再追撞B車,導致A車、B車的駕駛及乘客共4人受傷。

然而,阿茂發現闖禍之後,沒有留下來協助傷者,甚至在警方到場之前,棄車徒步逃離現場。後來警員獲報抵達事故現場,纔在附近的大樓中庭找到躲藏起來的阿茂,阿茂直到此時才坦承自己就是肇事者。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阿茂沒有善盡駕駛注意義務,導致事故發生,肇事後還丟下4名傷者逕自離去,行爲確實不妥,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雖然與4名傷者均達成調解,但尚未實際賠償損害,最終依犯過失傷害罪判處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另依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