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捷運打小孩手心遭男痛毆 路人能干預?律師給答案

臺北捷運一名母親因管教兩歲女兒遭陌生男子毆打,律師提醒父母合理懲戒受法律保障,路人未遇危急不可以暴制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捷運昨(1)日發生暴力事件,一名母親因2歲女兒摔落手機,拍打手心管教,遭陌生男子毆打,導致臉部受傷及視力模糊;律師蘇家宏表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合理管教,在法律上屬法律允許的懲戒行爲;若孩子面臨嚴重傷害,路人介入可主張正當防衛,但本案中孩子並未處於危急狀況,男子無法以正當防衛爲由規避法律責任,仍須承擔傷害罪。

蘇家宏於臉書粉專發文指出,依據民法第1084、1085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具有保護與教養的權利義務,且在必要範圍內得進行懲戒,但管教方式需注意「強度」,避免造成身心傷害。

蘇家宏說,該名母親在捷運上打女兒手心,屬於法律上可接受的合理懲戒範圍,不構成違法。

針對陌生男子動手毆打,蘇家宏解釋,若孩子面臨嚴重傷害或生命危險,路人介入可主張正當防衛,但事件中的母親對女兒的管教,未達到危急程度,男子無法以正當防衛爲由規避法律責任,仍須承擔傷害罪責,建議遇到類似情況應優先報警或請站務人員協助,切勿以暴力解決,以免適得其反。

蘇家宏也感慨,現行教育與修法不建議體罰孩子,他身爲父親也選擇不打小孩,強調父母若能在壓力中保持理性,處理問題的方式就能成爲孩子心中溫柔、有力量的榜樣,避免不必要的社會衝突。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拒絕暴力,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