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申請、維護到維權 你必須瞭解的印尼專利二三事
印尼智慧局部門主管Faisal Syamsuddin (左) 及Tilleke & Gibbins印尼所合夥人暨負責人 Wongrat Ratanaprayul; 攝影:北美智權報/李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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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印尼於2022年在東協10國專利申請中排名第3,商標申請排名第1,年申請數分別達到1,607件及113,162類。申請人超過90%爲印尼本地居民,在外國申請人部分,專利以美國居多,商標則是中國領先。雖然印尼並不是臺灣廠商進軍海外市場的首選,但在地緣政治及供應鏈重組的影響下,其重要性與日俱增;有意投入印尼市場的廠商,應該對當地的專利申請及佈局考量有基本的瞭解及認知。
《2024新南向智財權研討會》的印尼場次由印尼智慧局部門主管 (專利、積體電路佈局、營業秘密法規專責小組)Faisal Syamsuddin及Tilleke & Gibbins印尼所合夥人暨負責人 Wongrat Ratanaprayul分別就印尼專利法現況及專利申請及保護實務考量作出簡報。由於國外廠商申請當地專利時一般都是透過在地律所代理人或以PCT方式進入,因此太細詳的法規部分本文就不細述,而是把重心放在申請時的策略考量。
臺商印尼投資概況
就國家競爭力而言,印尼目前人口數約2億8千萬,爲世界排行第4的人口大國;而且人口結構相當年輕,年齡中位數約29歲;GDP年成長率約5%。另一方面,印尼今年(2024)舉行總統選舉,結果由普拉伯沃·蘇比安託(Prabowo Subianto)當選。早在競選之初前,普拉伯沃競選團隊的發言人艾迪·蘇帕諾(Eddy Soeparno)曾向媒體表示,若普拉伯沃當選,印尼對臺灣的政策將會與過去相同,持續保持友好關係。雖然臺印沒有外交關係,但臺灣和印尼互設有經濟辦事處,且在投資、經濟、教育和旅遊領域等,雙方的關係相當良好。
印尼臺商數量衆多,但因包含許多小廠不易盤點清查,據印尼臺商團體初步評估,當地目前約有2,000 家臺商企業,臺籍幹部及家屬約2萬人,保守估計至少聘用超過50萬當地員工。圖1是1990年至2023年印尼臺商的主要投資地區分佈,據瞭解,已撤資的廠商不會於此圖上被移除。
圖1. 印尼臺商主要投資分佈圖 (1990-2023年);圖片來源:《臺灣在印尼投資概況報告》;駐印尼代表處經濟組 / 2024年2月4日更新
如以產業來分,目前臺商在印尼的投資產業包括紡織、鞋業、汽機車零配件、傢俱、金屬製品業、輪胎業、金融服務業及農漁業等。在印尼已設立據點 (工廠、銷售據點或代表人辦事處) 之知名臺商如表1所示。
表1. 目前於印尼已設立據點 (工廠、銷售據點或代表人辦事處) 之知名臺商。資料來源:《臺灣在印尼投資概況報告》/ 2024年2月4日更新; 駐印尼代表處經濟組透過駐地臺商社團等管道側面蒐集瞭解
印尼的專利申請現況及基本程序
圖2爲印尼於2013年至2022年的專利申請狀況,從圖中可見,2019年爲其申請量的高峰,達3,141件,但於2019年末新冠疫情爆發後,2020年申請數量即大幅下滑56.7%,只有1,358件。其後,逐年回升,但與2019年時的高峰仍有一段差距。不過,如果仔細觀察,即可發現印尼的專利申請成長率只是因爲2019年暴升 (升幅達116.4%),才顯得往後幾年後繼無力;當然,疫情的出現也有一定影響。
圖2. 印尼專利申請數 (2013-2022);圖片來源:WIPO統計數據庫;最後更新:2023年12月
然而,換個角度來看,疫情對印尼的專利發展也不是隻有負面影響的。講師之一的Wongrat Ratanaprayul就表示,目前印尼所有智慧財產權申請已全面採用電子申請,由於印尼智慧局(DGIP)在Covid-19 期間簡化了專利申請處理流程,且成果卓越,目包括代理人授權書(PoA)、發明所有權聲明及轉讓契約等等正式文件的簽署方式也變得簡單。
Wongrat Ratanaprayul特別提到,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必要圖式除了可以印尼文提出外,以任何語言的外文本提出都可取得有效申請日,但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日後30日內提出印尼文譯本,逾期未提出印尼文譯本,申請案視爲撤案。但以Wongrat團隊的經驗,她並不建議以AI人工智慧進行翻譯,因爲她的團隊嘗試過以人工智慧進行翻譯,發現不是完全準確,主要是因爲人工智慧不會檢測應用程式的上下文,故有時候結果會與原意不符;因此她認爲人工翻譯仍會維持一段時間。
由於印尼是巴黎公約的成員,因此也可以透過PCT途徑取得印尼專利,但必須以電子方式提交經過認證的優先權文件副本。以PCT方式進入印尼的國家階段期限是31個月,雖然可以選擇延遲提交,但延遲提交的原因必須是證明非故意的,因此Wongrat並不建議。
發明專利申請案在程序審查齊備後,會在優先權日或申請日起18個月後之7天內公開,公告期限爲6個月;如申請人在繳納規費後請求提早公開,於說明理由後最快可在申請日後6個月公開。
印尼發明專利須經過實質審查,必須自申請日起 36個月內提出請求,因此可以在提交申請時一併提出實審請求及請求早期公開,即可加快獲得專利的時程。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分割案可以在專利覈准前提出,但Wongrat建議如果有分割案需求,最好在第一次OA後即提出。
如何「加速」獲得印尼專利
目前印尼專利申請積案嚴重,一般發明專利審查時程長達4到6年,相對於USPTO的32個月、CNIPA及JPO的36個月內、TIPO平均24個月,顯得冗長。Wongrat指出想要加速獲得印尼專利有4種途徑。第一種途徑前面已經提過,就是在遞交專利申請及繳納規費後即一併提出實審請求及請求早期公開,由於印尼專利法規定提出實體審查之請求後,會於申請案公開後進行實體審查,因此,申請人如果提出實體審查及提早公開的請求後,實務上DGIP會於申請案公開後即進行實體審查,產出等同優先審查的效果。
至於第二種方式則是透過專利高速公路PPH途徑。印尼DGIP與日本JPO於2013年6月1日啓動PPH 試點計劃;於2024年1月1日起,JPO與DGIP 已同意兩國間的PPH計劃再延長3年。除了JPO,DGIP與韓國KIPO也於去年(2023)正式合作建立PPH計劃,並已於 2023年12月8日啓動,於韓國的PPH試點計劃爲期 3 年,將於2026 年11月8日結束。如果透過與日、韓之PPH途徑來申請印尼專利,可將獲得專利之時程縮短至2至3年。
第3種方式是透過東協專利審查合作計劃(ASPEC)來加速審查時程 (可參考《新南向政策的不足:缺乏東協專利佈局 ─ 擅用ASPEC專利審查合作計劃以補強 》一文)。最後一種方式是利用其他國家授予的相應專利來加快審查速度,Wongrat指出,如果申請人有英國、美國、歐盟、加拿大、澳大利亞等主要IPO授予的相應專利,可以主動提交其他IPO的審查意見,可以使DGIP審查委員的審查工作比較輕鬆,
如果有很重要的技術想要儘快得到專利保護,也可以考慮先申請簡易專利(Simple Patent)。
發明專利 vs. 簡易專利
圖3是印尼發明專利與簡易專利的異同,其中只有第一項專利標的是一樣的。在時程方面,簡易專利在提出申請後14日即開始公開、最多6個月便會進行實審,順利的話18到24個月即可取得專利。不過,發明專利保護期限是20年,而簡易專利的護期限只有10年;此外,發明專利可以有超過一個獨立請求項,但簡易專利只能有一個獨立請求項。
此外,必須注意的是,依據Ministry of Law and Human Rights條例第 38/2018 號第 45 條第(2)款規定,透過 PCT途徑進入印尼的發明專利申請案不得更改爲簡易專利申請。
圖3. 印尼發明專利與簡易專利之特點列表;資料來源:《Patent Regulation in Indonesia: Current Situation》;DGIP-Indonesia; 印尼智慧局部門主管Faisal Syamsuddin簡報資料
專利維權
在印尼,專利侵權有民刑事責任,但因發明侵權訴訟案1年僅5-10件,法官處理案件經驗少,對於侵權案件並不是很熟悉;當選擇提起訴訟來維權時,必須有非常好的專家證人,才能向法官解釋原告的發明,解釋爲什麼這是侵權,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很困難。因此Wongrat建議如果想要保護的技術同時符合發明專利及工業設計的資格,可以同時提交工業設計申請;在必要時可以設計專利侵權請求救濟,會比發明專利更快判斷侵權,也就是說外觀設計更能有效獲得保護。
參考資料:
半導體科技雜誌(SST-Taiwan)總編輯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總編輯
日本電波新聞 (Dempa Shinbun) 駐海外記者
日經亞洲電子雜誌 (臺灣版)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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