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八公里應變範圍 看見臺灣核災制度的盲區

▲依現行覈定實務,臺灣核電廠的核子反應器緊急應變計劃區(EPZ),多以電廠爲中心劃設約八公里範圍,相關疏散演練、避難路線、醫療調度與地方政府防災分工,也大多以此半徑作爲規劃依據。(示意圖/臺電提供)

●林仁斌 /臺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談到核能安全,政府部門經常強調「符合國際標準」、「風險可控」,社會討論也多半聚焦於核電廠本身的工程安全。然而,真正較少被系統性檢視的,是一旦高風險情境發生,在時間極度有限、資訊尚未完整的情況下,制度是否具備即時啓動撤離行動的法律與程序彈性?

八公里之外的制度空白 恐將由整個社會共同承擔

依現行覈定實務,臺灣核電廠的核子反應器緊急應變計劃區(EPZ),多以電廠爲中心劃設約八公里範圍,相關疏散演練、避難路線、醫療調度與地方政府防災分工,也大多以此半徑作爲規劃依據。然而,若將單一距離作爲核災應變制度的主要依據,其與實際事故可能呈現的高度不確定風險,仍可能存在落差。

從國際核災經驗可見,放射性污染的影響範圍,往往取決於事故型態、氣象條件與地形因素,難以事先以單一半徑精準預測。

1986年車諾比事故後,劃設三十公里禁制區,實際長期污染影響甚至超出該範圍;2011年福島核災初期,日本政府雖以二十公里爲疏散基準,後續仍因輻射熱點分佈,多次調整與擴大管制區域。這些經驗共同顯示,EPZ更接近最低限度的即時行動起點,而非最大可能影響範圍。

將這套制度放回臺灣,問題更爲尖銳。北部核電廠周邊高度連結新北市多個行政區,甚至與臺北市都會區緊密交織。這不僅是人口密度問題,更涉及交通承載能力、跨縣市協調機制,以及實際疏散的可行性。

在平日通勤時段,北臺灣主要幹道早已接近飽和,一旦發生需要快速撤離的核災事故,八公里內人口是否真能在現行交通條件下於短時間完成疏散,本就存在高度不確定性。

更值得警惕的是,若核子事故實際污染範圍或疏散需求超出現行覈定之緊急應變計劃區,現行《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雖賦予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發佈民衆防護行動的權限,但對於擴大疏散的啓動條件、判斷程序與權責分工,仍缺乏具體且可操作的制度指引。

特別是在事故影響跨越行政區界線時,跨縣市疏散的指揮權責、資源調度與安置責任,至今仍缺乏制度化設計,相關演練也未被明文要求。

在此制度脈絡下,緊急應變計劃區的界線,實務上可能逐漸被視爲風險治理的行政界線,而非僅是事前規劃工具。地方政府依EPZ規劃防災演練與資源配置,看似「依法行政」,卻可能在真正事故發生時,承擔超出其制度準備範圍的風險與責任。

福島核災後,日本並未只強化反應爐安全,而是同步檢討核災應變制度,將 EPZ納入情境治理思維,強調依事故發展與即時監測,動態調整避難與防護行動,而非僵化依賴單一距離標準。其核心精神在於:EPZ不是用來保證安全,而是避免制度對最壞結果視而不見。

支持或反對核能,可以持續辯論;但若核能仍被視爲政策選項之一,最低限度的前提,是核災應變制度必須能承受「不如預期」的情境。否則,一套看似合乎規定、卻難以即時啓動的制度,最終可能在關鍵時刻暴露其治理風險,而八公里之外的制度空白,恐怕將由整個社會共同承擔。

▼一套看似合乎規定、卻難以即時啓動的制度,最終可能在關鍵時刻暴露其治理風險,而八公里之外的制度空白,恐怕將由整個社會共同承擔。(AI協作圖/記者郭運興製作,經編輯審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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