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搭計程車注意! 北北基2月11至22日「每趟多30元」
▲臺北市春節計程車加成運價將自2月11日起,每趟加收30元。(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鄭佩玟/臺北報導
爲因應春節期間計程車營運成本與需求增加,新北市交通局公告,2026年計程車春節加成自2月11日0時起至2月22日24時止,期間加成30元費用將直接納入跳錶金額,並與臺北市、基隆市同步,提醒民衆搭車前留意計費方式,保障自身權益。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許芫綺指出,計程車春節加成30元、夜間(23:00至06:00)加成20元及國道通行費,均應計入跳錶金額收費。其中,夜間加成系由計費表依時間自動加計;春節加成及國道通行費則由計程車駕駛操作設定,計費表上將顯示「春節」字樣。提醒乘客於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如遇有超收情形,請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撥打新北市1999市民服務專線,或至新北市政府市長信箱提出申訴。
臺北市公運處也說明,計程車駕駛人須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如未選取春節加成鍵者,仍應依跳錶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
公運處提醒,搭乘計程車下車前,記得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如遇有未按表收費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請撥打1999申訴,經查證屬實可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裁處9000元至9萬元罰緩;公運處與警方也不定期於計程車排班區進行聯合稽查,倘查有違規情形,將依規裁處。
公運處補充,已印製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加成宣導貼紙供駕駛張貼於車內,駕駛可於1月21日起可至本市計程車服務站、警察廣播電臺、交通警察大隊及本市計程車公工會索取。
另外,公共運輸處說,由於春節拜年、應酬場合較多,民衆可多加利用計程車,以避免酒後駕車發生危險,保障自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如有計程車相關問題,可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