牀邊喊「我想要」硬上少女 慘遭家長痛毆逼簽10萬本票
臺中18歲尤姓男子和朋友看夜景,結束後讓1名17歲少女借宿他家,尤睡醒後卻對她說「我想要」,不顧對方尖叫、踢踹反抗硬上,少女父親得知氣得痛毆尤一頓並逼籤10萬元本票;法院審酌,雙方均調解成立、賠償,依強制性交罪判尤2年、緩刑5年,依妨害自由判父親拘役25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尤男和少女及一羣朋友2023年4月12日一同到潭子附近看夜景,由於少女晚上沒有交通工具回家就答應借宿尤男住處,2人起初並無異狀同牀入眠,醒來後尤卻向她說「我想要」但被拒絕。
未料尤竟強押少女雙手、身體,不顧對方尖叫反抗、猛力踢踹,仍脫去對方衣褲接連指侵、性侵得逞。事後少女告知家人,其父親得知氣得找尤男出面談判,還痛毆尤鼻子、腹部一頓,並當場逼他籤立10萬元本票作爲賠償,全案才曝光。
法院審理時,尤男均坦承不諱,少女也指證歷歷,並有相關對話紀錄、驗傷等證明。法院考量尤男已經和少女及其家長調解成立、賠償,考量他雖使用強制手段,但未讓少女身體受有嚴重傷害,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予以減刑。
法院審酌,尤男犯案時年僅18歲,無不良前科,但侵害少女性自主、身體權利,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他2年,緩刑5年。
另外少女父親痛毆尤男、逼籤10萬元本票部分,法院發現少女父親有多項不良前科,素行不佳,又不以理性、平和手段調解糾紛,但考量他因女兒遭強制性交以至氣憤難當,一時衝動犯案,犯後也均坦承、和尤男調解獲原諒,依強制罪判他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
尤男不顧少女拒絕仍硬上得逞,事後被對方爸爸痛毆、逼籤10萬元本票。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