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晚上12點還在放鞭炮」他被吵醒氣炸!管制時間、地區曝

▲年節期間放鞭炮。(圖/記者李毓康攝,下同)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農曆新年到了,家家戶戶除夕這天都會貼春聯、放鞭炮。有網友表示,因工作性質屬於輪班制,大年初一仍得照常上班,但除夕夜當天晚上12點,住家附近就傳來密集鞭炮聲,讓他難以入睡。事實上,關於燃放爆竹、煙火的規範,通常晚間10時後不得施放,不過考量春節習俗關係,過年期間各縣市會彈性處理。

半夜鞭炮聲不斷 怒問陋習何時消失

有網友在PTT發文,雖然正值春節連假,但他從事輪班工作,大年初一仍需到崗,沒想到住在鄉下,從午夜12點開始就鞭炮四起,聲音持續不斷,讓他幾乎無法休息,氣得怒批「這種陋習到底什麼時候會消失?」

貼文曝光,不少人有同感,「真的超吵,一下就被吵醒」、「不只聲音大,整個都是火藥味」、「我家附近也一路放到凌晨」、「我家這邊已經放半小時沒停過了,被逼着守歲」、「被迫通宵守歲很痛苦」,也有人認爲警方在這段時間應該加強巡查與開罰,避免影響他人作息。

不過,另一派網友則緩頰,認爲初一深夜屬於傳統吉時,是過年的重要儀式,「不放就沒年味了」、「拜天公本來就要熱鬧一下」、「一年就這幾天,忍忍就過了」、「傳統文化增加一點生活樂趣吧,不然一直上班太無聊了」、「就要拜天公啊,不然怎辦」。

春節期間管制放寬

事實上,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指出,依規定,農曆除夕至初三,以及初九「天公生」與元宵節,凌晨2時至上午8時屬於禁止施放時段。至於其他一般日子,則是晚上10時至隔日上午8時不得燃放爆竹煙火。環保局提醒民衆,開心過節之餘,也要遵守施放時段規定,避免打擾他人休息

除了時間限制外,環保局也強調,部分區域爲「全天候禁止施放」,包含學校、圖書館、幼兒園與醫院周遭50公尺範圍內,以及人口密集社區緊鄰的道路或土地內,都不得燃放爆竹煙。違反者依《噪音防制法》,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