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爽啪俏人妻 她嬌嗔「要尿尿」!女兒錄下呻吟聲大義滅親

一名人妻揹着月入20萬的餐飲老闆丈夫,偷吃擔任廚師的已婚主管。(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人妻阿芬(化名)揹着月入20萬的餐飲老闆丈夫,偷吃擔任廚師的已婚主管阿宏(化名),兩人經常在男方家中展開大戰。未料,阿宏的親生女兒因不滿父親行徑,躲在樓梯間錄下房內傳出的陣陣呻吟聲,及阿芬嬌嗔「不要會痛」、「我要尿尿」等,更拍下阿芬步出房門的身影。法院日前審結,判處阿宏須賠償阿芬的丈夫60萬元。

判決書揭露,人夫與阿芬結縭多年並育有3子,生活本應圓滿,不料阿芬與主管阿宏竟從2024年1月至8月間大搞不倫戀,期間多次將阿芬帶回桃園家中激戰,平時還會互傳曖昧訊息。阿芬的丈夫某天收到阿宏的妻子傳訊告知,這才驚覺遭戴綠帽,憤而向阿宏求償120萬元。

阿宏辯稱,原告與阿芬已達成協議,不再追究他的侵權行爲,且大舉引用「司法院釋字第791號」解釋,指配偶雙方於婚姻關係中均具有平等、自主的個人自主決定權,不應承認「配偶權」概念。

沒想到,阿宏的女兒在另案中證稱,父親確實有帶阿芬回家,並在2024年7月29日有發生性行爲,當時她在樓上清楚聽到男女性交發出的呻吟聲,還下樓錄影,「他們結束要出我們家門,有錄到她的臉!」。

法官勘驗這段長達1分19 秒的關鍵影片,該片清晰錄到一名女子的的聲音,期間女子還嬌嗔「不要會痛!」接着持續呻吟與叫喊,隨後又說「我要尿尿」,錄影結束後,阿宏女兒拍到一名穿白上衣、黑褲的長髮女子從父親房間走到客廳,經比對確認就是阿芬。

針對阿宏提出配偶權不存在說法。法官認爲,大法官釋憲僅是將通姦去刑罰化,並非認定配偶身分法益不受法律保護,婚姻制度具有維護人倫、情感依存的功能,配偶間應互負忠誠義務。

桃園地院審理,原告現爲餐飲業老闆,月薪約20萬元;阿宏爲工專畢業,現爲廚師,月薪約6萬元等情,審酌上開情形及阿宏侵害的情節、原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狀,判阿宏應賠償60萬元慰撫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