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尪自爆「打完X就送她回高鐵」 正宮怒告小三結果曝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丈夫小偉(化名)與女子小雪(化名)發展婚外情,兩人多次上摩鐵,甚至小雪還向小偉索討生日禮物、零用錢,讓她精神崩潰,提告向小雪求償1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丈夫小偉(化名)與女子小雪(化名)發展婚外情,兩人多次上摩鐵,甚至小雪還向小偉索討生日禮物、零用錢,讓她精神崩潰,提告向小雪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時,小雪辯稱「不知對方已婚」,還出示LINE對話紀錄打臉小偉,法官認爲小美無法證明小雪「明知對方有配偶」,判小美敗訴。全案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小偉108年4月結婚,113年11月離婚。而小雪明知小偉已婚,卻仍在113年3月至6月間,多次與小偉到歐悅連鎖精品汽車旅館、AJ Hotel、H Hotel等地發生性行爲,甚至索取禮物、零用錢,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侵害她的配偶權,因此提告向小雪求償100萬元。
小雪辯稱,她113年3月29日、4月3日確實和小偉發生性行爲,但小偉自稱「年近中年沒想成家」,營造單身形象,她根本不知小偉有老婆,後來得知小偉已婚,就沒再聯絡。小雪還向法官出示與小偉的LINE對話紀錄,證明自己曾被矇在鼓裡。
根據小雪提出的對話,113年4月14日時,小雪曾試探問「我配偶欄是真的空白」、「我才怕被告」,小偉則回「笑死,就說我不在意,遇到再說」,小雪再回「可是不在意的前提有很多,maybe反而是你有」,小偉則說「這倒是,我也沒人幹」,顯見小偉隱瞞已婚事實。
新北地院法官認爲,小美雖提出與小偉的對話錄音,小偉在對話中提到「她知道我有老婆之後,繼續假裝沒事然後一直討好我」、「會主動說要來見面」、「傳一些搞笑圖片然後找我聊天」、「她就來高鐵站然後我們就去汽車旅館打X然後打完X我就送她回高鐵就這樣」等語,但無法證明小偉口中的「她」就是小雪。
此外,小美雖提出小偉的信用卡帳單及旅館消費紀錄,但僅能證明小偉有住宿事實,無法證明是和小雪同去。法官認爲,在小偉已向小雪自稱單身的情況下,難以想像小雪會特地上網搜尋小偉是否已婚,因此認定小美無法證明小雪「知情」,判小雪免賠。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