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人妻還嗆綠夫:不必考慮你的感受 緯創工程師要賠10萬

▲新北一名男子控訴妻子與男同事發展婚外請。(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葉品辰/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男子控告妻子同事介入婚姻,指控對方明知其妻子已婚,仍頻繁接送上下班、出遊過夜,甚至單獨約會,雙方關係明顯逾越一般朋友界線,憤而提告求償55萬元精神慰撫金。法院審理後認定,被告確已侵害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判賠1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原告與妻子於2024年11月登記結婚,婚後不久,妻子進入緯創科技任職,與一名工程師傳出曖昧,短短數月內,雙方互動逐漸升溫,男子發現妻子開始由工程師接送上下班,妻子甚至坦言「想跟對方試試看」,讓婚姻出現裂痕。

原告進一步蒐證,發現2025年7月間,妻子與被告及同事一同前往嘉義旅遊並過夜,兩人在房內互動親密;同年8月2日,兩人又單獨前往新莊一間彈珠店約會,不僅並肩而坐,被告還幫忙揹包,舉止曖昧。原告質疑兩人關係早已超越一般朋友,已嚴重侵害其配偶權。

最關鍵的是,雙方當面對質時,被告曾直接向原告表示「算是在一起」、「我確實介入你的婚姻」、「我是在知道她已婚的情況下做這個決定」,甚至直言「我不需要考慮你的感受」,態度強硬,讓原告身心受創。

不過,被告辯稱,自己直到7月底才知道對方已婚,且雙方互動僅止於朋友,嘉義旅遊當時房內有多名同事,並非單獨相處;彈珠店也是公開場所,沒有任何親密行爲,揹包只是基於方便幫忙,否認有不正當交往。

新北地方法院審酌後認爲,單從接送上下班、出遊照片或彈珠店互動,確實難以直接認定雙方有逾越界線的親密行爲。然而,從雙方對話內容來看,被告已明確承認在知悉對方已婚的情況下,仍選擇交往,並以男女朋友立場維護關係,甚至表示不考慮配偶感受,已足以認定逾越一般社交分際,破壞婚姻關係。法官考量原告婚姻尚屬新婚、雙方經濟狀況及侵害程度,認爲求償55萬元過高,酌減判賠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