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砍女警不是第一次! 他曾因車輛被拖吊持刀追警 南檢今天聲押
42歲林姓男子過去不滿警方將他的車輛拖吊,曾持開山刀追上拖吊車,跟警員扭打;昨晚他又不滿車輛再被員警開單,開單的郭姓男警開完單轉身離去,黃姓女警跟着離開,但走在後面,林再度情緒失控持車上斧頭攻擊女警肩膀、雙臂,臺南地檢署將林向法院聲請羈押。
臺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以林姓男子涉犯殺人未遂重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及逃亡之虞,且對國家司法公權力、社會治安危害重大,今天上午11時許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2016年5月就因不滿臺南市警第一分局員警將他的車輛拖吊,持登山刀追上拖吊車,跟吳姓警員發生扭打,導致吳右眼眶挫傷瘀血、下嘴脣挫傷、左頸部挫傷與抓傷等傷害;臺南地院認定他漠視公權力,影響社會秩序及公權力執行,依妨害公務罪判刑4月。
林姓男子昨晚開車出門買晚餐,在臺南市東區崇德12街、崇德路未熄火紅線違停,第一分局接到110轉達民衆報案檢舉,德高派出所黃姓女警與郭姓男警便駕駛巡邏車前往取締;因車主不在車上,8時35分由郭製作白色的舉發單,郭剛完成白單,林便返回,郭將白單交給他。
原本過程平和,林也配合收下白單,並沒有言語爭執,警方告知事後會再寄出正式的紅色罰單,完成後,郭與黃女轉身準備回到巡邏車;沒想到,林突然情緒失控,拿出車上的斧頭追上員警,由於這時黃女走在後面,肩膀、雙臂分別遭到斧頭砍擊3下,黃女與郭立即轉身將林壓制。
林使用的「拔釘斧」一邊爲斧頭、一邊爲拔釘器,林攻擊到黃女的肩膀與雙臂,導致黃女衣服上血跡斑斑;警方將林逮捕詢問後,今天早上8時許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訊,檢方偵訊後,上午11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
林姓男子突然情緒失控,拿出車上的斧頭追上員警,由於這時黃女走在後面,背部遭到斧頭連續砍擊3下。記者袁志豪/翻攝
德高派出所黃姓女警與郭姓男警駕駛巡邏車前往取締,眼見車輛違停並未熄火,車主不在車上,由郭製作白色的舉發單。記者袁志豪/翻攝
局長林國清第一時間派督察張翊雋(左一)趕赴分局慰問黃姓女警,臺南市警察之友會東區辦事處主任黃於珍(左二)也到場慰問,右爲分局長章振國。記者袁志豪/翻攝
林姓男子突然情緒失控,拿出車上的斧頭追上員警,由於這時黃女走在後面,背部遭到斧頭連續砍擊3下。記者袁志豪/翻攝
黃姓女警所幸有穿背心式防彈背心,並未遭砍中要害,傷勢爲背部及兩臂有撕裂傷。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