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付玩具鈔還求「多載一趟」 運將傻眼直送警局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茂(化名)明知自己身上的現金不夠支付車資,竟在去年10月搭乘計程車抵達目的地之後,掏出2張假鈔試圖矇混過關,被識破還央求司機繼續載他去賣手機,結果當場被直接送到警局。宜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後,依犯詐欺得利罪,判處阿茂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阿茂明知身上的現金不夠支付車資,仍執意搭乘計程車。(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茂2025年10月在新北市板橋區搭乘計程車,表明要前往宜蘭火車站,但抵達目的地之後,他卻拿出印有「財源廣進」、「練功券」、「影視道具」、「財寶印製廠」等字樣的玩具假鈔,打算支付2000元車資,還佯稱鈔票是從銀行領出來的,試圖矇混過關。

但司機一眼識破並拒收,阿茂這纔拿出現金1000元,接着央求司機載他去通訊行變賣手機,纔有錢支付餘款1000元。司機一聽乾脆直接把阿茂載到警局,警方當場在阿茂身上搜出411張玩具假鈔。

阿茂在警詢、偵查中均否認犯行,他辯稱,假鈔是打算跟朋友惡作劇的道具,付錢的時候他正在玩手機,一時沒注意纔會拿錯,雖然他確實沒有足夠的現金支付車資,但有提前告知司機,他沒有騙人。

宜蘭地院法官認爲,阿茂是智慮成熟的成年人,他明知自己身上的現金不夠,如果真的有意支付車資,應當會在乘車之前想辦法籌款,他卻沒有這麼做。

最終,法官認定阿茂的辯解都是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於是依犯詐欺得利罪,判處他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