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不停讓行人肇事加重罰 桃警加強執法取締近1萬9千件

爲擴大行人友善交通環境,桃園市警察局今年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共1萬8935件,較去年同期取締1萬7112件,增加1823件,增加10.65%;行人交通事故1至11月發生1514件,較去年同期發生1753件,減少239件,降幅高達13.7%,行人交通事故大幅下降,有效提升行人道路交通安全。

警方說明,建構行人友善環境爲交通共識及政策,立法院於10月28日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加重車輛不暫停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的罰鍰,由原先7200元提高至1萬8000元;肇事致行人重傷或死亡一律處以最高額3萬6000元並吊銷駕照。

桃園警方於11月1日起,於立法院修法後啓動爲期1個月的「行人交通安全大執法」專案,執法期間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等加強執法,光是今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共4158件,較去年同期取締1989件,增加2169件,增加109%;期間行人交通事故發生180件,較10月執法前發生196件減少16件,減少8.16%,有效發揮防制行人交通事故效果。

此外,警方於11月至各集會場所交通安全宣導99場次,宣導車輛駕駛人養成行人優先及停讓行人的習慣;道路交通工程方面,交通局未來將持續推動行人步行環境防護計劃,包含行人友善區、組合式減速平臺、路段阻隔設施、行人安全設施、放大版行人專用號誌等,藉以引導駕駛人減速行駛,提升對行人的注意力。

警方於11月至各集會場所交通安全宣導99場次,宣導車輛駕駛人養成行人優先及停讓行人的習慣。圖/警方提供

桃園市警察局今年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共1萬8935件。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