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氣喊「妳想處理凶宅嗎」算恐嚇 人夫被判拘役20日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夫阿強(化名)因房產處理問題與妻子小美(化名)起爭執,他一氣之下說出「妳想處理凶宅嗎」等話,卻因此挨告恐嚇。雖然阿強堅稱只是說氣話,沒有實際做出任何不利妻子的行爲,但橋頭地院法官審理之後,仍認定他主觀上具有恐嚇犯意,最終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阿強與小美爲了賣房問題吵架,卻因爲一句氣話挨告。(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強和小美因房產處理方式起爭執,他竟在2024年8月間透過LINE傳訊息給小美,先是控訴對方「無恥、嗜錢如命」,最後還附上一句,「妳想處理凶宅嗎?」小美收到訊息之後,擔心真的發生危險,於是決定報警。
阿強辯稱,當時只是出於氣憤,纔會傳送上述訊息,實際上並未做出任何對小美不利的行爲,小美也沒有因此感到恐懼,事後夫妻倆仍生活在一起。但小美在接受警詢、偵查及法院審判程序中,均表明收到阿強的訊息時有感到害怕,所以纔會去報警。
橋頭地院法官認爲,從雙方的對話紀錄中可知,阿強先是以「無恥、嗜錢如命」等文字,表達對小美處理房產的方式感到不滿,緊接着便說出「妳想處理凶宅嗎」等話,依照社會一般觀念看來,確實屬於會使人心生畏怖的惡害通知。
法官表示,阿強是具有一般智識程度及社會經驗的成年人,應當知曉自身行爲的意義,至於他是否出於氣憤纔會傳送訊息,或者是否實際發生危害,都與本罪成立與否無關。
最終,法官仍認定阿強主觀上具有恐嚇危害安全的犯意,並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