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條例修法上路首年 經部估企業買設備抵減金額增逾4成

產創條例去年修法,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副署長鄒宇新(左三)今召開記者會,說明新法上路後預估帶動投資效益。(經濟部提供)

產創條例修法去年底5月公佈,回溯114年整年適用,主要給予產業投資抵減營所稅項目擴大,另放大投資新創事業的抵減門檻。至今已滿一年,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今(27)發佈,新法上路後,企業申請設備投資抵減金額可望每年有1729億元,較113年大增逾4成。另每年投資新創事業金額可提高到30億元、天使投資至22億元。

經濟部今舉辦「產業創新條例擴大租稅優惠記者會」,產業發展署副署長鄒宇新說明法規上路後效益。

產創修法,主要是原10之1年「設備投資抵減」113年到期,乘着給予延長5年(到118年底)之際,在原有「智慧機械」、「5G抵減」、「資通安全」三項外,另新增「節能減碳」、「人工智慧(AI)」兩項,合計五項設備,企業購買後金額得申報減除5%營利事業所得稅。可抵減的支出上限,也從原來10億元,拉到20億,提高誘因。

產發署表示,統計113年,投資抵減的智機、5G、資安等三項,共計1932件,金額1184億元,其中智慧機械佔8成以上,金額前三名爲電子零組件業、電腦電子及光學制品業、石化材料及製品業。

現在加上AI、節能減碳兩項後,5項加起來,產發署預估未來每年可帶動產業購買設備金額1729億元,比113年大增4成6。

在鼓勵投資新創租稅優惠方面,第23條之1將創投事業實收出資額門檻,從3億調降爲1.5億元,並提高投資新創比重,引導資金可在事業初期期就挹注。23條之2放寬新創設立年限爲5年,個人投資門檻調降至50萬元,屬國家重點發展產業者,所得額減除上限提高至500萬元。修法後,產發署也預期可帶動新創與天使投資各30億、22億元,比先前多6倍、3.6倍。

鄒宇新表示,今年1月1日起,正式開始受理智慧機械、5G系統、資安、AI及節能減碳等各投資抵減申請,期盼在數位低碳雙軸轉型的浪潮中,厚植臺灣產業的核心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