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認與中國女子交往 2015非臺灣公民「有無婚外情」幹謝寒冰何事

▲曹興誠。(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媒體人謝寒冰2月爆料聯電創辦人曹興誠與小三露骨照,曹興誠控告謝寒冰涉嫌違反《選罷法》、《個資法》、不實性影像等罪,臺北地檢署今(29日)以影像鑑定幾乎沒深僞情形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對此,曹興誠表示,北檢認爲謝寒冰公佈的照片無僞造,令人訝異,不起訴無疑助長賣臺者氣焰。他強調,照片中的中國女子,自己確實認識,2015年時交往一陣子,後因理念不合分手,2015年自己還是新加坡公民,既非臺灣國民,也非公務人員,有無婚外情幹謝寒冰何事?

曹興誠表示,謝寒冰公佈的照片有些真實,有些僞造,這是誹謗造謠者常用的手法。謝寒冰僞造最惡劣的一張,是顯示本人赤身露體吸着煙的照片,但本人長期患有慢性氣管炎,四十年前即已戒菸,連二手菸或寺廟燒煙都無法容忍,怎可能如謝某公佈的照片吸着煙?這麼明顯的僞造,刑事局無法辨識,是不是應該請民間鑑識專家協助,而非閉門造車?

曹興誠表示,謝寒冰公佈照片中的中國女子,自己確實認識,時約2015年。她當時在廣州做一些文物小生意,因爲自己是知名文物收藏家,所以她爲生意,刻意在香港接近,交往一陣子,後因理念不合而分手。

曹興誠說,這本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個人私事,中共國安局竟然逼使其國民交出個人隱私,再透過謝寒冰這種無恥混混予以添加僞造、公諸於世,藉以打擊他的聲譽和大罷免,其違反選罷法的罪行公然囂張,檢調單位不予起訴,無疑將助長親共賣臺者的氣焰。

曹興誠直言,謝寒冰指責他有婚外情。2015年自己還是新加坡公民,住在香港,既非臺灣國民,也非臺灣公務人員,有無婚外情幹謝寒冰何事?

曹興誠指出,新加坡是文明社會,尊重性自主權。婚外情被視爲私事而非國事,因此並無任何法律責任。反倒是公開別人出軌行爲或隱私,將觸犯「防止騷擾法」與「刑事誹謗罪」而遭到刑事處罰和民事賠償。

曹興誠提到,這個事件中最惡劣的是徐巧芯,徐看到新聞後,第一時間跳出來說他是「下半身通匪」,一句話把所有中國婦女侮辱爲「匪」,間接也侮辱了臺灣所有陸配和他們的家庭,若說心眼之髒、口舌之毒,很少人能超過徐巧芯。這樣的潑婦罷不掉,還要花納稅錢供養她,真是毫無天理。

▼媒體人謝寒冰爆多張曹興誠與小三合照。(圖/翻攝自YouTube/謝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