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西平遺產掀特留分爭議!乾兒子照護無名份…律師:法律保冷漠手足分產

曹西平遺產風波凸顯「特留分」爭議,法律保障疏遠手足繼承權,卻忽視乾兒子等實質照顧者的權益。聯合報資料照片

「我的錢,絕不讓姓曹的人碰」「你這個醜八怪!醜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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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藝人過世,卻呼應到民法繼承編的修法動態。曹大哥一路好走!

藝人曹西平過世。生前一句話被反覆轉載:「我的錢,絕不讓姓曹的人碰。」「我已經立好遺囑,全部留給照顧我的乾兒子。」聽起來既豪爽又狠辣。但如果你真的翻開民法,就會發現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問題來了:乾兒子,在法律上是誰?很遺憾地說一句:在現行法律裡,乾兒子不是法定繼承人。沒有收養關係,沒有血緣,沒有婚姻。法律只認三件事:血、婚、收養,其他的,都叫「感情」。

那誰有繼承權?曹先生沒有子女,父母已過世,配偶不存在,那依民法的順序是什麼?兄弟姊妹,直接上位。即便生前感情不睦,即便多年不往來,即便你心裡覺得「他們噁心不配」,法律還是會說一句很冷的話:「對不起,他們有份。」

那遺囑有沒有用?有。但不是你想像中的「全拿走」那種有用。因爲民法還有一個東西叫「特留分」。簡單說就是:你可以討厭我,可以不聯絡我,可以不愛我,但你不能一毛錢都不留給我。

以兄弟姊妹來說:他們至少可以拿到「應繼分的三分之一」。所以現實版本很可能是:乾兒子:拿到遺囑分配的大部分。兄弟姊妹:依法主張特留分,強制切一塊走。

於是問題就浮出來了。一個照顧你晚年的人,一個陪你看醫生、過節、收屍的人,在法律上卻永遠排在「多年不見、頂多只在告別式出現」的人後面。這合理嗎?

所以,修法的聲音出現了。近來開始有人主張:應該調整,甚至廢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理由其實很現實:現代家庭結構已經不同,高齡、未婚、無子女者越來越多,兄弟姊妹間早已分居各地,真正照顧人的,往往不是「法定親屬」。

法律如果只保護「身分」,卻無視「實際照顧關係」,最後保護的,往往是冷漠的身分關係,而不是被繼承人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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