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打包要收錢?她曝丹麥吃剩牛排被收25元包材費 朋友各吃一口省錢

臺北市環保局表示,愈來愈多餐廳自主收取包材費,環保局予以尊重。但有消費者認爲對打包剩食會有負面效果。記者蘇健忠/攝影

臺北市府對298家餐飲場所率先要求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有餐飲業自主收包材費引發爭議。民衆林小姐分享與朋友曾到丹麥旅遊的經驗,當地市政府積極鼓勵民衆多走路至餐廳內用,飯後散步回家也有助身體健康;當時她和朋友到哥本哈根的餐廳吃飯,吃完想打包剩餘的牛排,但要額外收約新臺幣25元包材費,最後決定每人幫她吃兩口就吃完,不只惜食還省錢。其他友人去中國和香港餐廳,也都曾遇過被收取包材費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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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認爲,「吃多少、點多少」避免造成浪費,有時去餐廳點餐,業者都會良心建議「吃完了,不夠吃再點」,可能也因爲處理廚餘麻煩的緣故。要是想打包的食材價格高於包材費,她仍會願意付錢打包回家。

看守臺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收取包材費主要目的是要讓客人養成好的習慣,並不是要賺消費者的錢,很多人爲了方便,直接使用免洗餐具或紙容器打包,對生態環境有很大的負擔,若能讓大家養成習慣,例如預期今天會上餐廳吃飯或參加宴會,預期會有剩飯剩菜,就自備餐具、環保袋等,對環境會更友善。

至於包材費該如何定價?謝和霖認爲,大多數店家都是象徵性收取1-2元包材費,不至於太誇張,以避免爭議發生,只要在合理範圍內,大衆應可接受,而且最好公告周知或事前告知消費者。另一名專家也表示,在國外,內用、外帶通常會有價差,包材也是成本之一,如果內用吃不完也會收取5到10元包材費,在兼顧環境永續情況下,應要繼續落實該政策。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也認爲,不需要限制廠商一次性餐具如何收費,北市府除了實施規定,也應設法規畫更方便、多元的環保外食方式,例如與新創業者合作研發或擴大循環餐具租借場域,讓有需求民衆可以租用。

有臺北市民在故宮博物院的「故宮晶華」餐廳用餐,結帳時要打包吃剩的食物,被收取10元「包材費」,讓他很訝異「不是要惜食、鼓勵打包嗎?」記者鄭朝陽/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