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場之花遭踢下體濺血! 律師曝「人肉佔位」無法可罰關鍵原因

▲左營漢神巨蛋地下停車場爆發疑因搶車位發生的肢體衝突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有「菜市場之花」封號的37歲呂姓女子控訴,17日在漢神巨蛋停車場因停車位糾紛,遭59歲蔡姓女子共3人抓發拖地、拳打腳踢,下體甚至被踹到撕裂流血,警方獲報到場,雙方互提傷害告訴。對此,律師洪永志表示,搶停車位並不構成強制罪的要件,且巨蛋停車場屬於私人停車場,也不適用道交條例的罰則,目前只能看雙方提出的證據,交由法官來決定誰是誰非及賠償問題。

警方表示,新莊派出所於17日傍晚5時許接獲通報,指漢神巨蛋地下停車場發生糾紛,員警趕抵時呂女和蔡女已未再動手,但彼此均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依法受理,並調閱監視器釐清衝突經過。

▲呂姓女子在仁武地區有「菜市場之花」的暱稱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呂女事後在社羣媒體還原驚魂過程,她指出,當時看到有車輛準備駛離車位,便倒車準備停入,未料一輛白色轎車副駕駛座女子竟下車站進停車格「人肉佔位」,硬是不讓她停車。她搖下車窗溝通未果,只好下車詢問「可以人肉站停車格嗎?」對方卻嗆聲「她很多時間跟我耗」。

呂女指控,就在她準備返回車上時,對方突然暴走,猛抓她頭髮將她拖下車,接着徒手毆打、猛踹下體,自己頭部與下體劇痛,下體更出現撕裂流血,頭髮被扯到大量掉落,身心俱創。

雙方提告後,據瞭解,停車場一樓監視器畫面沒有拍到相關畫面,而且雙方也都沒有提供行車記錄器的畫面,形成「各說各話」的情況。

對此,律師洪永志表示,人肉佔停車位並不構成強制罪的要件,因爲強制罪是針對「人」,並非針對「物(停車格)」,而且巨蛋停車場又是私人土地,也不適用道交條例的罰則。

洪永志指出,雙方目前互告傷害,可能要看雙方提出的證據、傷勢情況等,交由法官去判定誰是誰非及相關的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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