纔剛開出1200萬罰單 金管會跨年夜「再罰4公司」430萬
▲金管會跨年夜針對4間公司開罰240萬元。(圖/資料照片)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跨年夜金融界不平靜,繼去年12月30日開罰上海商業儲蓄銀行1200萬元後,金管會去年12月31日再針對4間公司各開出1張罰單,分別是「臺中銀保險經紀」30萬元、「必佳保險代理」60萬元、「泰安產物保險」100萬元及「臺新人壽」240萬元。
金管會2025年最後一天針對保經、保代、產險、壽險各開出1張罰單,罰單金額總共達到430萬元,裁罰金額最高的是「臺新人壽」,金管會查出臺新人壽辦理一般業務檢查報告所列缺失事項,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因此依《保險法》開罰240萬元,並依同法予以2項糾正。
根據金管會公告,臺新人壽去年申請合併新光人壽,臺新人壽爲存續公司,新光人壽爲消滅公司,兩間公司已於1月1日正式完成合並程序,並正式改名爲「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新新光金控1月1日代子公司新光人壽發佈重大訊息,針對金管會指出的2項糾正,已依金管會意見改善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