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撤兵伊朗?美防長拋停火計時論 參議院質疑法源

▲美國戰爭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圖/路透)

記者張方瑀/綜合報導

美國與伊朗的軍事衝突眼看就要在5月1日屆滿60天大關,根據美國法律規定,若國會未正式宣戰或授權用兵,總統川普必須在期限截止前撤回美軍。然而,川普政府如今拋出「法律新解」,主張美伊雙方目前的停火狀態已讓倒數時鐘「停止計時」,此舉隨即引發民主黨強烈反彈,連共和黨內部也出現質疑聲音。

60天大限將至 美軍「依法」應撤離伊朗

根據《華爾街日報》報導,美國在1973年制訂的《戰爭權力法》(War Powers Resolution)明確規定,總統在採取軍事行動後48小時內必須通知國會,且除非取得國會授權或宣佈進入戰爭狀態,否則必須在60天內撤離部隊。

若以書面證明爲了確保部隊安全撤離而需額外時間,期限可再延長30天。針對此次美伊戰爭,外界預期法律上的「最後期限」就在本週末。

防長新解:停火狀態讓「時鐘暫停」

美國國防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4月30日出席參議院軍事委員會聽證會時,針對此僵局提出了一套行政部門的邏輯。他主張,美伊雙方已於4月8日達成停火,這代表倒數計時已經喊卡,川普政府現階段不需要國會的額外批准。

海格塞斯在回答民主黨籍參議員凱恩(Tim Kaine)提問時表示,「我們現在正處於停火狀態,根據我們的理解,這代表60天的限期在停火期間會暫停或停止計時。」儘管目前美國海軍仍持續對伊朗執行物資封鎖(依國際法視爲戰爭行爲),但海格塞斯強調,政府會將最終判定交由白宮與法律顧問決定。

民主黨怒批違憲、共和黨也搖頭:先例在哪?

海格塞斯的「停火計時暫停論」隨即在國會山莊引發熱議。凱恩直接反擊:「我不認爲法條支持這種說法。」他強調,60天期限屆滿將爲政府帶來嚴峻的法律問題,更直言國會對此存有「嚴重的憲法疑慮」。

不只是民主黨,部分共和黨參議員也對這套說法感到困惑。參議員楊恩(Todd Young)質疑,「因爲停火就停止?是哪一個停火?如果還在開火,停火還算數嗎?」他表示目前看不出任何法律先例能支持防長的說法,並預期行政部門在聽證會後,必須向國會提出更正式的法律論證。

目前部分共和黨議員已開始私下討論,是否應比照波斯灣戰爭或伊拉克戰爭的模式,起草一份「武力授權法案」(AUMF),讓美軍在伊朗的行動獲得合法的法源依據,以化解迫在眉睫的法律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