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醫療暴力?他拍桌狂罵護理師判決出爐 北榮院長:內心很不服氣

臺北榮總院長陳威明表示,「司法如此判決,我真的很不高興,實在不以爲然」,他不是學法律的,無法對判決進行評論,但真的深感不解,司法爲何這樣判。本報資料照片

劉姓男子於2023年7月27日凌晨3時許、上午8時許,不滿護理師替母親打點滴的滴速過快,並咆哮「你是什麼心態啊」、「走了還在那邊靠背」等語,時間達10多分鐘,並拍打護理站的桌面。臺北市衛生局認定違反「醫療法」裁罰3萬元,他不服提行政訴訟,一審認爲劉沒有強暴、脅迫或恐嚇,撤銷裁罰處分。衛生局上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爲判決沒有違誤,去年10月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法院勘驗醫院監視器畫面,劉大聲與護理師爭吵並揮動手臂,表示「你是什麼心態啊,你動不動就叫警衛啊,你把警衛當成是什麼啊,當成你的私人保鑣啊?你是哪個學校畢業的,哪個學校的老師是教你是這樣子的啦」、「走了還在那邊靠背啊」、「你不要廢話一大堆啦你,你最資深,你最囂張」、「態度夠差,叫醫生,叫醫生」等語。

該病人家屬咆哮事件發生在臺北榮總。對此,臺北榮總院長陳威明表示,「司法如此判決,我真的很不高興,實在不以爲然」,他不是學法律的,無法對判決進行評論,但真的深感不解,司法爲何這樣判,內心真的不舒服,很不服氣、很不爽,相關護理師對此判決也「很生氣」、「很不爽」。

「如果自己的女兒,擔任護理師照顧病人,卻被如此辱罵,家長一定無法接受。」陳威明說,他身爲醫院的大家長,同仁遭遇如此事件,他的內心很痛,護理師工作十分忙碌,一定是遇到極大驚嚇及不舒服,纔會走向司法。

陳威明說,如果是醫護人員的錯,造成醫病衝突,我們虛心檢討,但如果是病人家屬無理取鬧,「我真的無法忍受」。他說,難道只有打人,纔算是醫療暴力,纔會受到裁罰,罵人呢?、侮辱呢?如此判決,臺灣往後都沒有公然侮辱罪了,只會讓社會充滿暴力。

護理人員職責是照顧病人的健康,工作十分辛苦。陳威明說,他在醫院常對同仁說,必須提供有溫度的服務,對於生病的病人、病人家屬的心情都可以理解,但不應該被如此對待,身爲院長必須捍衛同仁的尊嚴,不是每位護理師面對病人時一定要微笑,大家應該要互相體諒、尊重。

陳威明說,醫院護理人員流失,其中很大問題來自病人家屬的態度,這是「壓跨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病人家屬應給護理師多些鼓勵及尊重。如他在門診爲病人看診時,病人對他說話很客氣,但有時病人或病人家屬對護理師說話,不是很禮貌,他都會提醒對方,護理師也是醫療團隊成員,大家一起照顧病人,同樣須獲得基本尊重。

陳威明語重心長的說,「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彼此多應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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