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前妻交男友!彈簧刀猛刺頸腹2人險喪命 家暴醋男下場曝
▲桃園市唐姓男子去年10月潛入前妻租屋處,持預藏彈簧刀朝男子猛刺頭頸腹部,前妻察覺又遭唐持刀攻擊胸腹等處,2人及時逃出求救始倖免於難。(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唐姓男子懷疑前妻離異後另結新歡,不顧前妻已申請保護令,多次潛入租屋處破壞其自小客車,甚至毆打前妻成傷。去年10月再度潛入租屋處發現疑似新歡在屋內,竟持預藏彈簧刀朝男子頭頸與腹部等處猛刺,前妻察覺後也遭唐持刀攻擊胸腹等處,2人及時逃出租屋處報警求救,經救護人員緊急送醫救治才逃過一死;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家暴之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30歲的唐姓男子與前妻共同育有2子,但2人相處不睦而離異,唐男自去年1月起多次潛入前妻租屋處對其騷擾,甚至破壞其自小客車輪胎、擋風玻璃與方向燈,前妻因此向法院申請保護令,法院明令唐男不得進入前妻租屋處25公尺,或對其在精神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爲。
不料,唐男仍於去年6月16日凌晨潛入租屋處,違反保護令徒手毆打前妻左臉,致使其受有左側顏面挫傷及撕裂傷、上脣挫擦瘀傷等傷害;期間,唐男多次違反保護令,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訊息恫嚇;騷擾前妻;同年10月14日上午9時許,未經前妻同意,再度潛入租屋處並蹲伏門外,見前妻袁姓友人從屋內開門,唐男頓時醋心大作,持預藏彈簧刀反覆猛刺其頭、頸、胸部及腹部等處,致使袁男左側胸部穿刺傷與血胸、左側胸壁、腹部、大腿與小腿撕裂傷等傷害。前妻聽聞袁男呼救聲,自臥室開門查看,唐男破壞臥室房門後持彈簧刀反覆猛刺前妻胸、腹部等處,致使受有左側創傷性氣血胸、胸壁及腹壁穿刺傷等傷害,經前妻及時逃出報警求救,經119救護人員緊急2人送醫急救才倖免於難。
唐男行兇後,於同日上午10時許至新北市永和警分局投案,員警受理投案時,已查出唐男涉嫌對前妻與袁姓男子行兇等犯行,與自首之要件不符,立即通知桃園警方處理。
桃檢調查時,被告唐男坦承於案發時地持彈簧刀傷害前妻與袁姓男子等行爲,但否認有殺人之故意,辯稱本來就有前妻租屋處社區磁扣,毀損前妻自小客車部分已賠償,案發當天是爲了要去看小孩才進入租屋處,沒有要殺告訴2人之故意,被警方逮捕後開庭時纔想到保護令問題。
檢方查出,被告唐男多次前因家庭暴力行爲,經桃園地院核發暫時保護令及通常保護令,被告主觀上應知悉保護令內容;令檢方檢視被告與前妻LINE通聯記錄,確認有故意騷擾等犯行。被告唐男辯稱「當天看到前妻在租屋處,覺得爲何離婚沒多久,就有男人出現在其辛苦建立家庭,當下一時氣憤就拿刀攻擊」。
桃檢認爲,被告多次違反保護令,先後於2025年6月15日對告訴人傷害行爲,同年10月爲本案之犯行,根據警方提供家庭暴力高危機案件列管暨執行概況表等佐證,顯見被告之家庭暴力行爲未見改善,且造成傷害對告訴2人之身心影響甚鉅,偵結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Ttoday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