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按喇叭 小貨車交流道口攔停校車22分鐘代價15萬

新竹賴男不滿遭按喇叭,竟在交流道口急煞攔車22分鐘,迫使一輛載有43名學生的大客車動彈不得。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爲賴男行爲已嚴重妨害通行自由,依強制罪判賴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

判決書指出,賴男於2024年12月11日清晨7時30分,駕駛小貨車行經新竹市公道五路、接近新竹交流道時,急切變換車道插入一輛大客車前方。客車駕駛見狀按喇叭示警,賴男心生不滿,隨即在車道上直接煞停,擋在客車前方長達22分鐘。

法官審理認爲,案發時段正值上班、上學尖峰,該路段車流量大,大客車車身龐大、反應不若小客車靈活,車上還載有43名學生與老師,賴男突然急停,迫使客車只能停車等待,已屬以強暴方式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也妨害乘客通行與受教權益。

賴男辯稱,是因對方長按喇叭,誤以爲有緊急狀況才停車查看,且現場非單線道,可繞行離開。法官指出,喇叭本即具有提醒、警示功能,若有爭議應循檢舉或合法途徑處理,不應在道路上攔車。事發地點車多壅塞,任意變換車道風險極高,被害人實際上難以脫身。

法官審酌賴男下車時態度強硬,後續又以報警爲由停留現場,並非短暫停車即離開;且賴男審理期間否認犯行,庭訊時甚至口出污言「狗屁」,迄今未與被害人和解。加上賴男5年內曾因妨害自由等案服刑,屬累犯,新竹地院依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

新竹賴男不滿遭按喇叭,竟在交流道口急煞攔車22分鐘,迫使一輛載有43名學生的大客車動彈不得。示意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