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柯文哲巨額交保 他寄信嗆「放火燒法院」...北院7罪判1年徒刑

新北市王姓男子去年不滿臺北地院裁定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以7000萬元鉅額交保等理由,多次寄發恐嚇電子郵件至總統府官網民意信箱,揚言將赴新北地院開庭時「燃燒市府與法院」,新北警方在他犯案前夕持票搜索逮人,查獲工業酒精3瓶與自制計時器1組。臺北地院依6件恐嚇公衆罪、1件預備放火罪,判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36.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男去年7月至9月間,三度寄送恐嚇信件,內容包括「柯文哲交保居然要花7000萬!?法院果然是金光黨開的」、「9月19日我會夾帶工業酒精通過安檢進到新北地方法院,到時候可有好戲看囉」、「9月19我就要執行『燃燒專案』了」、「燃燒的市府與法院!不結果的花果樹,就該當作荊棘燒掉」、「我心情不好也想燒個什麼,像是行政怠惰的新北地方法院」、「我發現汽油彈的味道太重了,應該使用工業酒精來製作燃燒彈,等到我9月19因爲你們的轉寄行爲害我要出庭應訊,我就拿出來請法院喝,新北市政府喝定時的」。

內文不僅不滿柯文哲交保金額,還明確預告將在9月19日攜帶工業酒精製作的燃燒彈燒燬新北地院等語,已危害公共安全,警方獲報成立專案小組,去年9月18日持搜索票前往王男的鶯歌區住處,查獲工業酒精3瓶及自制定時裝置1組,檢方復訊後聲押獲准。新北地檢去年12月依恐嚇公衆及預備放火等罪提起公訴。

新北地院認定全院人員均屬被害人,聲請移轉管轄,經高等法院裁準,案由臺北地院審理。王男審理時坦承犯行,法院以簡易程序審理,依恐嚇公衆罪、預備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等7罪,合併判刑1年。

圖爲臺北地方法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