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房客欠租 房東傳一句「凶宅」慘挨罰1萬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房東因不滿房客積欠房租,竟在去年3月間傳訊息給房客,內容包含「你會死得很難看」、「我不想4個男人把你打死,成爲凶宅」等等,結果趕人不成,反而還讓自己吃上官司。高雄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房東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2年,還要向公庫支付1萬元。

▲房東因房客欠租問題發生爭執,反而讓自己吃上官司。(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該名房東因爲房客積欠房租,心生不滿,竟在2025年3月間透過LINE傳送訊息給房客,要求房客打包走人,內容包含「你7:30前打包走人,不然你就走不了了」、「你會死得很難看」、「他們會用砂輪機切開你的門」、「我不想4個男人把你打死,成爲凶宅」等等。

房客擔心真的發生危險,於是向警方報案。房東到案之後辯稱,當時到場的人是他的朋友,但朋友絕對沒有對房客動手。不過,檢方訊後仍認定房東的行爲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罪嫌,於是依法將他起訴。

高雄地院法官認爲,房東是因爲租屋糾紛與房客發生衝突,纔會傳送上述訊息,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並承諾絕不再犯,展現出相當程度的悔意,最終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他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另宣告緩刑2年,條件是必須向公庫支付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