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撤案! 陳玉珍喊「歡迎討論」:但勿污名提案連署立委想自肥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蘇靖宸/臺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修正《立法院組織法》第32、33、35條條文,但被批弱化公費助理制度機制、侵害公費助理權益,甚至替特定人士將助理費除罪化,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發起連署,要求撤回提案。對此,陳玉珍今(9日)表示,她提出的修法是有依據且經嚴縝研究,但不是不能改變,國會助理有意見,她都歡迎,可以透過自家立委在修法時提案、質詢或修正動議,但不要污名化提案連署立委想自肥,而她也不會撤案。
面對上述陳玉珍提案,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規劃12日率員親向立法院長韓國瑜陳情,要求撤回提案;另外該工會的幹部也發起「國會助理連署聲明」,目前正在簽署中。對此,陳玉珍今受訪表示,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要採取什麼行動是他們的權利跟自由,但她的提案是經過審慎討論跟縝密研究。
陳玉珍指出,在立法院做出的各國公費助理比較裡,研究了美、德、日、英、韓等國助理費制度,結論是各國國會公費助理制度可能略有不同,但通常是用國會議員當做國會助理僱主,所以她提出的修法是有依據的。她指出,德國是刑法沒有把國會議員納入公務員職務犯罪適用範圍,而是針對其職務特殊性另爲特別規定,當地聯邦議會處理議員有關浮報國會助理工作費,是基於國會自律違紀行爲做行政裁處,然後訴諸政治責任。
陳玉珍表示,此次她提案修法《立法院組織法》跟《地方制度法》,不能說是爲哪個黨派而修,國會部分有藍白綠,地方則有300多位議員涉犯這些法,她提出的建議修正方案寫非常清楚,不過她的版本當然不是一錘定音、不能改變,國會助理有意見,她都歡迎。陳玉珍說,助理工會可以陳情或透過各家立委開會來表示意見,也可以在委員會討論時提法案、修正動議,但不要污名化提案連署立委想自肥。她之所以可以領銜提案,是因爲她最沒有這樣負擔,第一、她沒有助理費問題,第二、她很快可能要離開立委的位子,所以她覺得自己的提案非常公正,內容也經過嚴縝研究。
對於助理工會希望撤回提案,陳玉珍強調,提案是她的權利,「請我們撤回是他們可以訴求的,但我不會撤回提案」,她歡迎大家來討論。站在她立場,她是經過縝密研究後,認爲這制度要法制化,所以有意見,請你們(指國會助理)運用在辦公室的專業跟素養,提出建議案、修正案都可以。
陳玉珍也重申,助理工會有意見,她都歡迎善意互動,可以透過立委在審法案時提修正動議、提質詢等,也可以跟她互動,非常歡迎,法案本來就可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