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錢就找碴!惡里長聯手宮廟主委逼外商「樂捐」 遭收押禁見
▲永安區維新裡裡長蔣福山涉嫌向廠商索取不樂之捐遭收押。(圖/翻攝自蔣福山臉書)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永安區維新裡裡長蔣福山和地方信仰中心文興宮主委張財華被爆聯手組成「黑金雙煞」,假借辦理進香遶境的名義,要求進駐的外商公司「樂捐」,廠商若不從,兩人就威脅發動抗爭、通報聯合稽查,讓廠商生意做不下去;橋頭地檢署接獲檢舉後,25日出動大批人馬搜索,檢察官訊後認定兩人涉犯恐嚇取財等重罪,向法院聲請2人羈押禁見獲准。
據瞭解,這對利用地方權勢惡搞的里長、主委,根本是把工業區當成自己的金庫!他們對區內多家廠商「募款」,金額從5萬元到50萬元不等,金額高低全看對方口袋深度。
檢調人員透露,這兩人仗着里長對地方事務的影響力,以及宮廟在地方的號召力,讓許多人生地不熟的外商公司及工廠「苦不堪言」。多數廠商雖然不爽,但爲了「不惹事生非」,只好摸摸鼻子付錢消災。蔣、張兩人對部分不願配合的廠商,更是口氣極度惡劣,擺明就是「強索保護費」,讓企業主氣炸卻又無可奈何。
橋頭地檢署接獲檢舉後,在檢察長張春暉指示下,由陳竹君主任檢察官、嚴維德檢察官親自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全力偵辦,誓言要拔除這顆地方毒瘤。
25日檢方指揮廉政人員大動作執行搜索,火速傳喚蔣福山、張財華等五人到案說明。經過嚴維德、周韋志、鍾葦怡、黃聖淵等檢察官漏夜訊問,認定兩人不僅涉犯恐嚇取財,更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的重罪,訊後檢察官認爲蔣、張兩人因罪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表示,這對惡霸利用里長職權或號召羣衆的權勢,強行向企業募款的行徑嚴重侵害了企業的經營權益,危害投資環境。檢察長張春暉檢強調,維護企業正當經營權利和政府清廉形象是檢方的重要工作。全案將持續深入追查,並呼籲其他受害的廠商或民衆不要害怕,趕緊出面指證,讓惡人得到應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