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總統「在野獨裁說」 學者:行政權才會獨裁

賴清德總統前天自錄影片,指國會正濫權立法,將臺灣推向「立法濫權、在野獨裁」的懸崖邊緣。學者表示,賴總統說法並不成立,獨裁主要是行政權;若行政機關可自行不執行其認爲違憲的法律,等於行政權可以宰制立法權。

賴總統以「在野獨裁」形容立法院的國會多數。文化大學國發所兼任教授曲兆祥說,此爲政治語言,無學理意義,美國聯邦政府今年有四十多天無經費運作,美國也是在野獨裁國家嗎?民主國家中,誰掌握國會的多數,誰就是這個國家主要的政治力量。以我國而言,我國是半總統制國家,若說獨裁,主要是行政權;我國不是內閣制國家,不可能有國會獨裁或國會裡的多數黨獨裁。

中興大學國家政策與公共事務研究所助理教授紀和均說,獨裁是指沒有任何法制的拘束跟制衡,可自行行使權力而不受規範,「在野獨裁」不可能成立,在野黨只掌握國會,並無控制行政部門,立法院三讀通過法案後,仍要有行政權、行政機關配合並依法行政。紀和均表示,賴總統所說的在野獨裁,只是政治口號。

紀和均指出,目前最大問題是,若行政機關可逕行不執行其認爲違憲的法律,等同行政權可以宰制立法權;雖有人質疑沒有實質討論並尊重少數意見,但從大法官釋字第三四二號解釋來看,立法程序要達到明顯重大瑕疵而無效的機率不大。

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左宜恩說,少見執政黨指責在野陣營「獨裁」,在野監督執政是民主政治的常態,縱有過度監督或淪爲意氣之爭,也不致於產生在野「獨裁」的情況;立法權頂多與行政權相抗衡,因此「在野獨裁」這句話政治意味大於實質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