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賓哥校園直播畫面被轉載 盧秀燕:聯繫平臺下架
臺中市長盧秀燕表示,賓賓哥直播片段或畫面有被轉載到其他平臺,已請數位發展局一一聯繫下架,獲得大部分善意回應。記者陳敬豐/攝影
網紅賓賓哥(江建樺)11月19日到臺中某國中,以神秘嘉賓身分參加講座,卻擅自直播,遭校方制止,市府也祭出裁罰。臺中市長盧秀燕今天表示,已經要求當事人下架影片,但部分畫面有被轉載到其他平臺,市府也一一聯繫各平臺希望協助下架,獲得大部分善意回應。
該國中邀請魔術師王元照19日到校演講,王表示會有神秘嘉賓登場激勵學生;賓賓哥當天現身時,攜帶拍攝團隊現場直播,校長當場制止。市府今天表示,校方事前有明確強調不得直播,賓賓哥不聽禁令,還擅自帶走感謝狀,校方已經報警,市府也會開罰13萬元。
臺中市議會今天市政總質詢,國民黨籍議員張廖乃綸質詢表示,19日賓賓哥直播事件後,許多學生家長持續反映,擔心孩子的影像外流,也不解爲何會發生這樣的事情,要求市府說明目前調查結果,以及能否保護學生的隱私。
盧秀燕答詢表示,昨天在議會備詢時,教育局與法制局人員已經趕到學校瞭解狀況,晚上散會後,市府副秘書長林育鴻召集教育局、社會局、法制局、數位發展局開會,處理後續事宜;經過2次釐清調查,王元照、江建樺明確違法違規,市府會裁罰。
盧秀燕強調,市府最重視的是孩子的隱私要受到保護,已經要求當事人下架直播內容,就她所知,直播片段或畫面有被其他平臺或人士轉載,數發局也一一要求下架,並聯繫有刊載的平臺,希望協助下架,獲得大部分善意的迴應。
教育局長蔣偉民指出,江建樺昨天雖直播稱「直播獲得校方同意並獲頒感謝狀」,但江出示的截圖是11日的對話,校方13日有明確要求不得直播,現場也有重申;感謝狀是校方應王元照臨時要求製作,當天並未頒發,卻被江建樺擅自拿走,校方已報警提告。
社會局長廖靜芝表示,經校方說明並檢視直播片段,確認王元照在講座中有不當言語,依違反兒少法第49條,裁罰10萬元;江建樺明知不得直播,仍直播且上傳,違反兒少法第49條與69條,分別裁罰10萬元與3萬元。
市府表示,已成功移除Tiktok上3支影片、threads上3支影片、YouTube上1支直播長影音,也感謝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與TWNIC(財團法人臺灣網路資訊中心)協助;目前還有部分網友截錄直播或再製的影片,因爲有加強馬賽克或遮蔽,符合部分平臺規範。
社會局長廖靜芝指出,賓賓哥直播違反兒少法,市府將處以13萬元罰鍰。記者陳敬豐/攝影
教育局長蔣偉民說明,賓賓哥稱「直播獲校方同意」是截取不完整對話,事實上校方13日已明確表示不得直播。記者陳敬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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