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祖先也驚呆!掃墓記住「4不1要」 任意燒草恐觸法

掃墓高峰期將至,由於鄰近清明連假,墓園雜草火警就頻傳,內政部消防署呼籲民衆掃墓應緊記「4不1要」,避免火警發生。(消防署提供)

掃墓高峰期將至,由於鄰近清明連假,墓園雜草火警就頻傳,內政部消防署呼籲民衆掃墓應緊記「4不1要」,包含除草不用火、紙錢不燃燒、爆竹不然放、菸蒂不亂丟以及垃圾要帶走,避免火警發生,並提醒民衆若任意燃燒雜草恐會觸法,可處3000元以下罰鍰,空氣污染更可處1200元以上、10萬以下罰鍰。

消防署指出,每年3、4月是國人掃墓高峰期,墓地雜草火災的發生頻率極高,統計民國112年清明節前2周,全國共發生1310件墓地雜草火警,113年擴大統計自春節連假至清明節約2個月期間,全國發生3623件墓地雜草火災,114年自春節連假至清明節,共發生2045件墓地雜草火災,其中有1133件是民衆放火焚燒雜草所導致,使得全國消防人員疲於奔命救火。

爲有效降低墓地雜草火災發生次數,內政部與環境部攜手合作,推行一系列的因應措施,以減少民衆掃墓用火的機會,其中環境部建議民衆採用以功代金或以米代金等環保祭祀,同樣可表達對先祖的尊敬。若仍有燒紙錢的需求,可適度減量,並配合各縣市環保局的紙錢集中焚燒服務,避免燒紙錢造成空氣污染。

消防呼籲民衆,清明掃墓以不用火爲主軸,包括除草「不」用火、紙錢「不」燃燒、爆竹「不」燃放、菸蒂「不」亂丟、垃圾「要」帶走,地方消防機關也會在發生火災頻率較高的墓區及時段,派消防車輛駐守,並利用無人機擴大墓區警戒範圍,以減少墓地雜草火災的發生,維護墓地公共安全。

消防署強調,任意燒雜草可能違反《消防法》相關規定,可處3000元以下罰鍰;而焚燒雜草造成的空氣污染,得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各地方環保機關將會對相關情事加強取締。如因放火焚燒雜草而危害公共安全,更有可能觸犯《刑法》而面臨刑事責任,呼籲民衆掃墓祭祖時務必留意,千萬別因一時方便而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