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隨機殺人理賠狀況一次看!誠品公共意外責任險不理賠 法界曝原因
臺北捷運19日傍晚發生通緝犯張文持刀連續攻擊事件,造成4死11傷悲劇,第一案發在北車M7、8出口,57歲余男見有人丟煙霧彈上前制止,不幸死亡,市府要額外給予600萬慰問金。本報資料照
臺北市隨機襲擊事件造成含兇手在內4死,北市法務局指出,目前已協助被害人釐清相關保險事宜,已協助3位死者家屬向犯保協會申請180萬補償金,並依照案發地點、及個案狀況協助申請理賠。不過南西誠品所承保新光產險針對公共意外險則不予理賠。
法界人士分析,站在保險公司立場,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需與百貨公司有直接關係,例如寶林案是有存在消費行爲,保險公司需理賠,但兇手闖進誠品行兇,與民衆在誠品消費無直接關係,判定上就不需理賠。
法務局說明針對本案3位亡者家屬,均可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請每人180萬元補償金,現階段已完成亡者家屬及受傷,民衆可獲得相關補償統整,將秉持「從優、從速」原則協助受害者申請相關補償,依事發地點,捷運公司已啓動「大衆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理賠程序。
根據統整列表,市府對於死傷者皆已發放關懷慰問金,3名死者包含在北車保護遇難的餘先生可獲捷運公司理賠500萬、犯保協會180萬元;在誠品南西4樓死亡王先生則可獲得犯保協會180萬補償金;誠品南西店外騎車準備上班死亡蕭姓騎士則同樣可獲80萬補償金,且依照勞基法規定應給予45個月平均工資、家屬則婉謝慰問金。
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除上述補償外,針對守護市民的餘先生,市府將另依「北市民衆協助警察拘捕人犯損失補償自治條例」,發給600萬元撫卹金,並提供最高50萬元喪葬補助金,在其他傷者及家屬部分,已採取「一案一社工」方式,確保都能獲得妥善醫療照顧與關懷慰問。
法務局說明針對本案3位亡者家屬,均可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請每人180萬元補償金。圖/法務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