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里斯籍貨輪於馬祖觸礁釀1死 運安會公佈調查報告
▲貝里斯籍貨輪「巍森8號(WEI SEN NO.8)」去年1月在馬祖北竿附近海域觸礁。(圖/運安會提供)
記者周湘芸/臺北報導
貝里斯籍貨輪「巍森8號(WEI SEN NO.8)」去年1月在馬祖北竿附近海域觸礁,造成船長落海罹難、7名船員獲救。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佈調查報告,主因該輪使用不適合沿海航行的海圖規劃航線、未使用航儀監控,導致航線偏離。
去年1月24日「巍森8號」航行於連江縣北竿鄉東方外海1.9浬處觸礁擱淺,船長宣佈棄船並對外求救。在救援過程中,船長不幸落海遇難,其餘7名船員安全獲救上岸。
運安會調查發現,巍森8號開航前,船長使用不適合沿海航行的小比例尺海圖規劃航線,該海圖水深解析度不足,不易發覺擱淺風險,且於航行中依未修正磁差的磁羅經操作航向,導致該輪偏離原訂航線。
運安會也說,巍森8號夜間航行期間,船長未持續使用航儀監控、定位及修正船位偏差,於夜間及近滿漲潮情況下難以目視礁石,導致該輪偏離預定航線7浬,並駛入三連嶼礁石區擱淺。而船長於夜間撤離時,因海象不佳及船體晃動落海,最終溺水窒息死亡。
運安會指出,巍森8號將航線規劃於馬祖北竿島東側暗礁密佈僅6浬寬水道,夜間航行期間未採取持續定位等措施,大幅提高船舶擱淺風險。此外,擱淺前海象爲東北風5至6級、陣風8級,浪高約2至3公尺,導致船員撤離至巡防艇的過程困難,增加船員失足落水的風險。
▲貝里斯籍貨輪「巍森8號(WEI SEN NO.8)」。(圖/運安會提供)
對此,運安會針對印尼PT. Hoki Sejahtera Bahari公司提出2項建議,包括製作航行計劃時,應明確標示高風險水域,並搭配必要的安全措施。
運安會也說,該公司監督所屬船隊應遵守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STCW)的船員當值制度。船長應於高風險水域親自監控航向及船位,當值駕駛員應運用各項導航設備交叉確認船位、航向與水深變化,如有異常應及時調整航行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