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釀災!通霄社區土石流沖毀民宅 業者違規開發遭究責

2026年4月11日苗栗縣/苗栗縣4月4日降下豪雨,通霄鎮通南里榮華社區發生土石沖刷進入民宅災情。縣府勘查後認爲,後方土地疑因地貌變動及開發行爲影響排水與邊坡穩定,警方已報請檢方偵辦,持續釐清相關責任。(讀者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2026年4月11日苗栗縣/苗栗縣4月4日降下豪雨,通霄鎮通南里榮華社區發生土石沖刷進入民宅災情。縣府勘查後認爲,後方土地疑因地貌變動及開發行爲影響排水與邊坡穩定,警方已報請檢方偵辦,持續釐清相關責任。(讀者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苗栗縣4月4日遭暴雨侵襲,通霄鎮通南里榮華社區發生土石沖刷涌入民宅,造成明顯災情。縣府相關單位勘查後指出,社區後方土地疑因地貌變動及違規開發行爲,恐影響排水與邊坡穩定,爲災情發生重要因素之一。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已就全案報請苗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會同相關局處持續釐清違法情節及責任歸屬,依法究責。

4月4日暴雨襲擊苗栗縣,通霄鎮多處地區傳出淹水災情,其中通南里榮華社區發生大量土石沖刷進入民宅,造成嚴重災情。縣議員翁傑接獲住戶陳情指出,該社區地勢相對較高,過去未曾發生淹水或土石災情,此次情況罕見,質疑與社區後方土地疑似違規開發及土石堆置行爲有關,導致地貌改變、排水受阻。縣府接獲反映後,於4月8日邀集相關局處與警方前往會勘,並要求業者立即停工。

通霄警分局表示,8日下午3時許會同環保局、工商發展處、農業處、通霄鎮公所及地方民代,前往通霄鎮南華段1444地號現場查察。現場發現大量不明土石堆置,並有挖土機持續作業及土方外運情形,疑違反都市計劃法等相關規定。警方爲防止危害擴大,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8條規定,當場勒令停止作業,禁止機具及車輛進出,並將現場10名工作人員帶回分局偵訊,同時扣留相關機具保全證據,並鎖定案場負責人李姓男子到案說明,全案報請苗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據瞭解,該土地位於都市計劃區內農牧用地,業者雖曾申請農路開發,實際卻作爲土石堆置使用。相關違規情形長期未改善,主管機關已多次裁罰。工商發展處指出,該案違反都市計劃法部分已裁罰2次,最近一次爲114年10月15日裁罰15萬元,目前將再進行第3次裁罰。環保局則表示,業者因路面污染及空氣污染等情形,共遭裁罰3次,分別爲依廢棄物清理法裁處6,000元2次,以及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13,500元1次。

縣議員翁傑表示,接獲陳情後到場查看,發現後方土石堆置情形明顯不尋常,質疑業者長期違規開發,破壞地貌並影響居民安全。他認爲,相關行爲除應依法究責,也應向受災居民說明清楚,並呼籲司法機關徹查,釐清責任。後續將由各主管機關依權責持續調查違法情節及相關責任歸屬,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