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預付卡可換現金?缺錢男爲500元衝了 代價要關9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哲(化名)缺錢花用,前年10月間爲了賺取500元報酬,竟聽信詐騙集團話術,向電信公司申辦預付卡門號再轉賣,結果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基隆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判處阿哲有期徒刑9個月。

▲阿哲爲了500元賣SIM卡,下場要被關9個月。(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哲2024年10月間爲了賺取500元報酬,先是在桃園市某電信公司門市申辦預付卡門號,接着將該門號的SIM卡交給「陳專員」。陳專員隨即將門號轉交給詐騙集團使用,詐團成員利用假投資話術,向2名受害者騙取80萬元、200萬元。

等到2名受害者發現異狀時,款項已經被詐團車手轉移,於是趕忙報警。阿哲到案之後辯稱,他在2024年年底於臉書看見「手機門號換現金」的廣告,進而與陳專員取得聯繫,對方說辦預付卡可以換現金,他因爲沒錢,纔會賣SIM卡。

不過,基隆地院法官認爲,案發時阿哲已經成年,也有正當工作,具有一定的智識程度與社會工作經驗,他與陳專員之間的互動存在許多可疑之處,他不可能毫不知情,卻因爲貪圖利益,依舊選擇提供SIM卡。

法官表示,阿哲過去曾犯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被法院判刑,如今又爲了500元報酬將門號SIM卡賣給詐團使用,考量到他犯後否認犯行,最終依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判處他有期徒刑9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