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賣家慘被打瞎!慈母溺殺2幼女原因曝 醫:想帶去天堂照顧

▲陸配簡女涉於新店碧潭溺殺2名親生幼女,目前在押。(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審理陸配簡女涉於新店碧潭溺殺2親生幼女案,今(30日)進入最後辯論程序,昨開庭時,鑑定醫師吳佳慶證稱,簡女在中國遭打瞎左眼,罹患鬱症卻不自知,很怕被丈夫拋棄,來臺和公婆同住又適應不良而加劇病症,最後積怨爆發,臨時起意跟小孩同死報復丈夫與公婆,雖獨活但困於創傷後壓力症狀,會反覆想起命案的一幕幕畫面。

吳佳慶是簡女量刑鑑定團隊召集人,昨出庭說明簡女出身中國湖南農村家庭,自認高中畢業智識不高、欠缺自信,尤其怕窮,出社會拚命賺錢,做過工廠作業員、行政秘書、推銷酒水與酒店清潔員,2012年自創品牌「小玉家」賣護膚產品,兼差紋眉工作,高峰期每月淨利20萬到30萬人民幣。

吳說,簡女2013年在廣東和臺商工廠職員白男結婚,雖是家庭經濟支柱,自力購買2間房產,但對丈夫百依百順、嫁雞隨雞,任由後來長期無業的白男,用她的錢或以她名義貸款操作股票。

2022年間,簡女事業受新冠疫情影響下滑,加上覺得合夥經營會所的陳女不上心,大小事都丟給她做,忙到引起丈夫埋怨,簡女要求拆夥退股,反遭陳女用高腳杯砸臉打瞎左眼,後續提告討公道,又感覺對方獲輕判、疑有後臺撐腰。

吳佳慶指出,此事改變簡女人生軌跡,失明後無法經營原本事業,湖南孃家的幫助也有限,又被丈伕力勸訴訟趕快和解拿錢,加上付不起讓女兒讀臺商學校費用,由丈夫主導,2023年7月全家匆促回臺,並與公婆同住27坪公寓,節省開銷因應小孩就學需求。

▲醫師吳佳慶(右)鑑定認爲陸配簡女涉溺殺2名親生幼女,出於報復丈夫與公婆的動機。(圖/記者黃哲民攝)

吳說簡女失明後易怒、低落,出現無望、罪惡等負面情緒,憂心不能繼續賺錢養家,會遭丈夫拋棄,其實這時她已罹患鬱症但不自知,來臺後困守家庭,被禁止外出工謀職,沒拓展新的朋友與社交,讓經濟原本獨立、有高度工作意願的簡女很挫折。

公婆嚴格要求生活作息、物品歸位等家務細節,以及教養子女觀念等差異,使簡女承受被挑剔、不信任的巨大壓力,但丈夫從沒積極化解,整日宅居看財經臺操作股票、輸多贏少,又受限居住空間,夫妻分房,簡女感覺被冷淡。

吳佳慶指出,去年6月19日,簡女和公婆激烈爭吵後,白男的解決方式,是和簡女一早送女兒上學,夫妻倆逗留超商、圖書館內,接小孩放學吃晚飯、寫作業也在超商裡,拖到晚上9點多公婆就寢纔回家,藉此避免見面起衝突,持續達2周。

吳說這種作法顯然不正常,且簡女是全身就算只剩50元,也會用50元買東西給小孩吃的媽媽,帶女兒去吃麥當勞只點女兒的,她自己不吃或吃女兒剩下的,但和公婆長期同住,使小摩擦變嚴重糾紛,又焦慮錢不夠用,簡女希望丈夫兌現搬出去住的諾言,卻在去年(2024年)7月2日案發當天早上,被丈夫當面拒絕。

吳表示,其實夫妻倆當時將要走出回臺持續待業吃老本困境,案發當天是白男錄取保全工作受訓首日,過幾天,簡女也要接受照顧服務員訓練,但在不跟公婆同住議題上,白男從拖延戰術變成直接否決,對簡女而言等於「強烈即時打擊」。

吳佳慶指出,難以判斷簡女7月2日是騙2幼女落水溺殺,或母女牽手赴死,但鑑定認爲簡女是臨時起意,走在碧潭浮筒橋看到護欄缺口,觸動內心負面意念,形成萌生自殺想法的「特殊情境」,而隔天(3日)簡女再度投水,明確是自殺,簡女事先更匯款還錢給父親,就像處理身後事、交代遺言。

檢方與法官都追問簡女罹患的鬱症跟本案關係,吳佳慶解釋,鬱症非本案發生的直接原因,而是簡女出於絕望、憤怒情緒,加上自認丈夫和公婆都不能顧好小孩、只有她辦得到,因此帶女兒一起去天堂照顧,用自己和2幼女的死,報復丈夫與公婆。

吳佳慶認爲,簡女並非存心殺2幼女,否則會有更簡便有效方式,而自殺者在最後關頭,因求生本能緊急踩煞車,也很常見,所以簡女嗆水感覺恐懼、拚命游上岸,可以理解。

吳說簡女獨活後,不僅受鬱症影響,訪談多次要求判死去陪女兒,更出現創傷後壓力症狀,反覆憶起命案發生時的一幕幕,就算沒刻意想,畫面仍自動浮現腦海,其中有些細節是自行想像添加,有的可能記憶缺損,例如出車禍的人,可能想不起自己有無闖紅燈。

吳總結表示,簡女沒前科、非早髮型犯罪人,鑑定指標28項僅符合1項,也不太可能成爲慣性犯罪,有很高的復歸社會可能性,但簡女對於服完刑與白男維持婚姻、留在臺灣,存有不切實際的期待,簡女更說過喜歡臺灣自由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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