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堂鹹粥變無名鹹粥?「阿堂」兩字消失了…老饕紛議論

「阿堂鹹粥」店面側面遮陽棚上仍可以看到「阿堂鹹粥」字樣。記者邵心傑/攝影

臺南著名「阿堂鹹粥」近日傳出店面招牌、內用菜單都沒了「阿堂」兩字,成了無名鹹粥。據指出,這與張春堂父子欠銀行百萬不還,2年前遭債權人告上法院,請求塗銷該商標移轉登記有關。然而,店家員工對此異動表示,「不清楚」。

經實地觀察,原店面正面「阿堂鹹粥」,「阿堂」兩字被消失了,然而,遮陽棚上仍可看到「阿堂鹹粥」,且商家依舊貼出招聘員工的訊息。面對「阿堂」招牌兩字不見了,員工說,這些得問老闆。

據瞭解,阿堂鹹粥舊的商標,現在已經屬於債權資產公司所有,阿堂的兒子8月間以新的字體,申請新的商標,目前還在辦理中。

據判決,債權人主張,張春堂兒子於1996年邀父親爲連帶保證人,向銀行借款221萬元,卻未按期繳款,積欠本金110萬多元及利息、違約金,銀行2015年間該債權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直至2012年前後轉了四手。

債務人2012、2013、2017年間對張春堂所有「阿堂鹹粥」商標權爲強制執行公開拍賣均流標,去年10月間再向臺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其商標權,卻收受法院通知,該商標權已移轉至另名兒子身上,張春堂除了商標權財產外,並無其他可供執行的標的。

債務人主張,張春堂明知負有債務,竟將商標權無償移轉登記與兒子,有害於資產管理公司,依法聲請法院撤銷,並依法回覆原狀。

張春堂表示,2000年間以其名字「阿堂」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商標,惟至2012年間因營業時間較長,已非身體能負荷,將店全部生財器具連同商標權以20萬元作價讓與兒子,由兒子繼續經營迄今。

他指出,債務人曾於2012年、2013年間向地院聲請強制執行該商標權,經執行處覈定以165萬元作爲拍賣底價,惟因無人應買,經減價以100萬元作爲保證金後,仍無人應買而流標。直至2017年再聲請強制執行並覈定保證金65萬元,仍無人應買而流標。

他主張,「阿堂」2字是以他本人名字命名,有其身分專屬性,再加上製作的各式蝨目魚小吃,也以特別配方烹調,口味異於其他蝨目魚小吃做法;一般人取得該商標也難以發揮其商業利益,價值有限,他以20萬元作價讓與兒子相當,並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臺南地院指出,張春堂除了該商標權外,並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卻於2019年間將該商標權無償讓與給兒子,自有害及原告的債權。因此,法院判張春堂父子敗訴,並應塗銷該商標權移轉登記。

臺南著名「阿堂鹹粥」近日傳出店面招牌、內用菜單都沒了「阿堂」兩字,成了無名鹹粥。記者邵心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