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沈默或辯解?柯文哲涉貪案明後2天開庭 提示200宗卷證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貪污、政治獻金侵佔、背信案進入審判尾聲,臺北地方法院明天起開庭2天進行200宗以上證據提示,傳喚柯文哲共11名被告出庭,柯對證據提示是否表示意見?可能是提示程序是否順利的變數。
合議庭規畫2天內提示完的證據,包括偵查中既有的148宗卷證、審判時加累的30餘宗卷證及法官職權函調的卷證,只要合議庭認爲寫判決時用得到的,依法均須提示,粗估總共應提示的卷證會在200宗以上,每宗厚度不一。
一般刑事訴訟程序,提示證據由合議庭於法庭投影布幕上秀出,再審問被告、辯護人、公訴檢察官有無意見,正式言詞辯論纔是決定官司勝負的關鍵。
不過,依既往法庭活動觀察,「柯文哲案」審理過程審判長曾准許柯文哲就「法律以外」的內容發言,甚至柯曾在法庭暴衝怒罵公訴檢察官穢語,明、後2天的證據提示時柯是否對證據發言?柯沉默或者辯解?目前很難預料。
柯文哲依收賄、圖利、侵佔、背信4罪起訴,檢察官對他求刑28年6月,不過,柯對被起訴犯行從未認罪,此外,柯不服檢察官制作同案被告「認罪筆錄」,多次聲請勘驗偵查光碟以確認「認罪被告」的真意也曾獲裁準。
與柯文哲訴訟策略相反的「認罪被告」包括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臺北市都委會前執秘邵琇珮、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彭、邵女、朱相關證據提示柯發不發言存在變因,程序如何進行要視審判長訴訟指揮而定。
合議庭下週一起召開言詞辯論程序,排定12月15日至19日、22日至24日連續辯論8天,12月25日爲國定假日不開庭,26日是預備庭期。
言詞辯論的排法合議庭自有想法,爲免與個別案情無關的當事人枯坐法庭,將11名被告依罪名或案情分爲「3組」進行,如與罪名無關的被告即不必出庭。
依合議庭排法,「行收賄組」有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圖利組」有彭振聲、邵琇珮、臺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政治獻金組」有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前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巿議員應曉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