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婚姻落幕!價值觀、政治立場對立 博士後研究員訴離獲准

高雄一名國立中山大學博士後研究員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近7年,因價值觀差異、生育問題及政治立場對立,雙方自112年初分居長達2年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名國立大學博士後研究員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近7年,因價值觀差異、生育問題及政治立場對立,雙方自112年初分居長達2年多。阿德向法院訴請離婚,雖妻子指控丈夫外遇生子應負全責,但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後認爲,婚姻破綻早在分居前已存在,縱有外遇情事也僅是「加深裂痕」,最終判準離婚。可上訴。

判決指出,兩造於106年6月8日結婚,未生育子女。自107年起爭執不斷,111年底衝突加劇。根據阿德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妻子曾在111年12月至112年1月間多次傳訊表示:「每次都難過到想放棄這段感情」、「覺得好像撐不下去」、「老公我還是想離婚,我走不下去了」,甚至具體討論離婚協議細節及財產分配,顯見婚姻危機早已浮現。

阿德於112年初無預警搬離兩人共同住所,雙方分居至今。妻子於訴訟中指控丈夫與一名女子阿芳(化名)外遇生子,並提出雲端發票紀錄、影片截圖及嬰幼兒用品購買證明,強調丈夫違反忠誠義務應負全責。此外,妻子另案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目前由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中。

法官審理後認爲,兩造分居已逾2年,佔婚姻期間四分之一,且雙方僅透過訴訟溝通,信任基礎盡失。雖妻子稱願修復婚姻,但雙方連結婚紅包、聘禮等細節均爭執不休,顯無挽回可能。

針對外遇指控,法官指出,根據對話紀錄,婚姻破綻在分居前已存在,縱使丈夫外遇屬實,也僅是「擴大破綻」而非唯一原因,因此難以完全歸責於一方。引用憲法法庭判決意旨,若一律禁止有責配偶離婚可能導致過苛,故判準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