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童疑遭11歲童霸凌逼吞磁鐵 兒童除罪化警將交相關單位輔導
市議員林燕祝今陪同方姓家長開記者會,痛批補習班業者第一時間不僅沒有依規定進行通報外,社會局與教育局雙方橫向聯繫通報更是失能,要求相關單位徹底檢討改善。記者萬於甄/攝影
臺南市傳出補習班霸凌事件,方姓家長向市議員林燕祝陳情,因6歲兒子上月27日在校外補習班疑遭11歲學長霸凌,強迫兒子吞下約3公分長條形磁鐵,但事發後相關單位直到30日才啓動調查,且補習班推託監視器損毀,讓人難以接受;補習班今指出,接受調查中不予迴應。
補習班今接獲記者詢問,表示因目前已進入調查階段,正接受相關單位調查,對此事件不便以及不予迴應;臺南市警第三分局今證實接獲報案,指出家長是在孩子返家後才得知此事,立即帶去醫院,並於昨天下午1時許報案,由於12歲以下兒童刑法除罪化,將回歸教育及社政體系。
警方指出,目前7至12歲兒童犯罪,將改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通知家長、監護人及兒童所屬學校,並聯系社政機構介入,由社工評估後續處置;目前11歲男童與其家長都已到分局製作筆錄,後續將依交由學校、教育局及社會局介入處理輔導,採取保護性措施。
方姓家長今表示,上月27日晚上因兒子說肚子不舒服、不想吃晚餐,行爲相當反常,甚至情緒表現很難過,媽媽發現不對勁,慢慢詢問才得知,兒子在補習班被學長強迫喂磁鐵的事情,當下趕緊帶兒子到醫院就醫,且第一時間也聯繫補習班,希望能調閱監視器釐清事發經過。
方姓家長說,補習班當下回覆說隔天才能看,但隔天卻遲遲等不到監視器畫面,一再追問之下,補習班又改口稱監視器硬碟壞掉,「補習班根本從一開始就沒打算提供」,且強迫兒子吞下磁鐵的學長,就是該補習班老師的兒子,該名老師得知後更推託「自己的兒子不會做這種事」。
教育局表示,該案由校方與家防中心在上月31日已主動請家長提出霸凌申請及向警局提出司法告訴,目前學校已組成霸凌調查小組啓動調查及調和程序。社會局則強調,後續會進一步檢討相關通報流程,未來在通報上也會同步通知家長,提供必要關懷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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