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女騎士闖國道!拒檢還蛇行 3輛紅斑馬攔截送醫

一名王姓女騎士竟騎着普通重型機車,誤闖禁止機車行駛的高速公路,還一度拒絕配合警方攔檢。國道公路警察局獲報後,火速出動3部巡邏車強勢攔截。(圖/簡銘柱翻攝)

一名王姓女騎士竟騎着普通重型機車,誤闖禁止機車行駛的高速公路,還一度拒絕配合警方攔檢。國道公路警察局獲報後,火速出動3部巡邏車強勢攔截。(圖/簡銘柱翻攝)

國道1號今(12)日上演驚險一幕!一名王姓女騎士竟騎着普通重型機車,誤闖禁止機車行駛的高速公路,還一度拒絕配合警方攔檢。國道公路警察局獲報後,火速出動3部巡邏車強勢攔截,最終在王女情緒不穩的狀態下,將其帶回保護管束並強制就醫,結束一場國道危機。

警方表示,今天上午11時3分許接獲民衆報案,指稱國道1號北向364公里岡山路段,竟然有一輛機車誤闖國道,還一路往北騎行,場面險象環生。勤指中心不敢大意,立即調派巡邏車前往攔查,不過該名機車騎士行經北向349.5公里處時,雖已遭遇巡邏車,卻拒絕停車接受盤查。

爲避免危險發生,國道警察再加派巡邏車支援,前後共出動3部巡邏車,最後以優勢警力及防禦駕駛技巧,於上午11時26分許,在北向345公里處成功將王女攔停。經查,該名機車騎士爲40歲的王姓女子,被攔下時情緒相當不穩定,警方基於安全考量,隨即將其帶返分隊實施保護管束,並由女警陪同就醫,同時通知家屬前往配合安置。

國道警察第五大隊表示,王女行爲已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不得行駛或進入第一項道路之人員、車輛或動力機械,而行駛或進入者」之規定,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此外,警方也將依同法第43條第1項第1款「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之規定,對王女開出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

國道警察再度呼籲,用路人若不小心誤上國道,應立即將車輛停靠路肩,人員則應到護欄外或安全地點等候,並撥打110或1968專線通報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