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女赴臺行李藏胡椒噴霧 涉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被捕

圖爲香港國際機場。 美聯社

香港機場警區昨日(1日)接報,指機場保安人員爲出境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期間,發現一名打算前往臺灣的37歲本地女子的一件手提行李內,藏有一罐胡椒噴霧。警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該名女子嫌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被捕,她獲淮保釋候查,案件其後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2隊跟進。

警方發現,有部份旅客因不同原因,會攜帶違禁物品,如伸縮棍、手指虎、彈簧刀、子彈殼或胡椒噴霧由香港出境到外地。

然而,根據香港法例,攜帶違禁物品上機(不論寄艙或手提行李)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五年,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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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