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死、112傷臺鐵最嚴重災難之一 1991年造橋火車相撞事故

苗栗造橋自強號與莒光號車禍,現場救援情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91/11/15 本報記者攝影)

1991年11月15日午後,苗栗縣造橋鄉的臺鐵134號誌站發生一起震撼全臺的重大鐵路事故。一列北上的1006次自強號、與南下的1次莒光號原定在此會車,卻因安全系統疑似故障,雙方直接迎面相撞。劇烈的撞擊使多節車廂翻覆、變形,現場宛如煉獄,最終造成30人喪生、112人輕重傷。

【推薦閱讀】 客運強闖平交道釀40死! 1976年大村國中學生慘劇 軍卡闖平交道釀27人亡 1961年隆田平交道事故

事故發生在下午4時左右。當時南下莒光號正依程序進入副正線等待交會,而自強號因列車前端的ATS/ATW列車自動停車與防護系統故障,進站號誌又疑似誤顯示綠燈,加上北側路線爲彎道、視線受阻,使司機員蘇金焜在看見異常時已無力及時煞車。列車高速衝撞莒光號尚未完全駛入副線的車廂,導致莒光號第七至十節車廂與自強號前三節車廂全部出軌翻覆。

巨大的車體被撞得側面削去大片鐵皮,受困乘客驚聲連連,救難人員抵達時所見慘況令人不忍直視。

事後,臺鐵依規定向每位旅客提供新臺幣300萬元賠償,時任行政院長郝柏村與省主席連戰也趕往現場視察。臺鐵局長陳世芳與自強號司機員蘇金焜則以業務過失致死罪遭起訴,其中蘇金焜最終判刑4年有期徒刑。

然而,當年的司法判決並未真正終結外界對事故責任的討論,多年來仍有部分聲音質疑,蘇金焜並非主要肇因。他們提到,蘇金焜在自強號從高雄出發前,便已口頭回報列車的ATS/ATW系統異常,而事故現場的134號誌站也早在事前被通報故障,卻遲遲未獲修復。這些可能影響行車安全的因素,都沒有在事故調查報告中完整呈現。

隨着造橋至豐富路段的雙軌化完工,事故發生地點「134號誌站」,也在1996年6月13日正式廢止,從鐵路系統中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