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行事曆出爐! 春節休7天、3天以上連假有9個
▲行政院覈定11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圖/人事總處提供)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人事行政總處今(21日)表示,行政院業覈定116年(西元2027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121日,其中3日以上的連續假期計有9個,分別爲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3天)、農曆春節假期(7天)、和平紀念日(3天)、兒童節及清明節(4天)、勞動節(3天)、國慶日(3天)、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3天)及行憲紀念日(3天)等。另117年1月1日開國紀念日適逢星期六,於116年12月31日(星期五)補假。
根據行事曆,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1月1日到3日放假3天;農曆春節假期爲2月4日到10日,共放假7天;228和平紀念日連假爲2月27日到3月1日;兒童節及清明節連假爲4月3日到6日;勞動節連假爲4月30日到5月1日;國慶日假期10月9日到11日;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爲10月23日到25日;行憲紀念日12月24日到26日。
人事總處表示,依「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逢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者,得於前一個或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根據行事曆,116年2月6日至7日(農曆初一、初二)適逢星期六、日,依規定,於2月9日至10日(星期二、三)補假;4月4日兒童節適逢星期日,於清明節之次日4月6日(星期二)補假。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至實施條例第9條規定有關警察、消防、海巡、軍事等性質特殊政府機關(構)放假日及各級學校適用之學年度行事曆,由內政部、海洋委員會、國防部及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等視需要調移之。此外,民間企業人員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規定辦理。
▼行政院覈定11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圖/人事總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