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報稅/申報 CFC 提防六大疏漏

隨着受控外國公司(CFC)制度自2023年上路後邁入第三年,企業辦理營所稅申報時,CFC投資收益已成爲不可忽視的重點。勤業衆信國內稅務負責人張瑞峰整理出企業申報CFC常見六大疏漏,提醒企業提前檢視。

首先,是誤判「低稅負地區」,財部雖有公告低稅負區名單,但這份名單是「包含但不限於」,仍須迴歸個案認定。

第二,CFC申報原則上應以會計師查覈簽證財報爲基礎,且須依中華民國認可的會計準則(如TIFRS或EAS)編制。

第三,誤將低稅負地區的轉投資損益排除。即使轉投資事業具備實質營運、甚至已上市,只要來源屬低稅負區,其投資損益仍不得排除。

第四,漏計非低稅負地區的調整項目。例如CFC若取得股票股利,或涉及併購交易,可能需視爲已實現收益或股權處分,納入課稅計算。

第五,是匯率換算錯誤。若CFC財報以外幣編制,應依臺灣銀行每月月底牌告即期買入匯率計算年度平均匯率,再換算爲新臺幣。

第六,未依限備齊申報文件。企業若申報CFC虧損扣除額,須依規定檢附財報或申請延期,最長六個月;若涉及金融工具評價,也需備妥查覈報告。(系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