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二二八平反遊行 提燈夜遊訴求公義和平
紀念二二八公義和平遊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89/02/28 李阿明攝影)
時間有淘洗過去回憶的力量,對二二八事件中帶來的沉重與悲傷,已隨着時代的流轉,對新一代年輕人而言,二二八事件是一個有距離感的歷史事件,或許只能從《悲情城市》這般時代電影中,透過戲劇人物的演出感受歷史的悲歡離合,但對不少老一輩來說,即便記憶顯得模糊了,卻仍然是親身經歷過的時代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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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的發生,猶如一個不斷蓄積憤懣的壓力鍋,二戰後的時代背景中,政策的不公腐敗、物質控管過嚴密,還有省籍的差別待遇等問題,造成不少人民謀生辛苦,好不容易熬過戰爭,並沒有苦後回甘,換來的是被漠視、被消音的日子。從臺北私煙查緝爆發,成了蔓延全臺的衝突流血事件,一直從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爭取權益的人被冠上叛亂之罪,不願屈服的人受刑槍決。這使得二二八的話題一直到80年代都是敏感禁語,直到80年代後期,解嚴之後纔開始有要求平反的聲浪出現。
1989年,和平日促進會、臺灣人權促進會、臺灣政治受難者聯誼會、長老教會等團體發起「二二八公義和平運動」,這是一場「伸張人權與公義」集會活動,發放三百個燈籠給參與民衆,從晚間七點開始於市區進行夜遊,當時的過程也受到嚴密的監控,嚴防過激的危險行爲,但一盞盞的燭光照亮黑夜,似乎也象徵臺灣將慢慢「走出歷史的陰影,踏上光明的路途」。
紀念二二八公義和平遊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89/02/28 李阿明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