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再生水廠 完工後日供逾50萬噸

目前政院覈定16案再生水廠,桃園、臺中、臺南及高雄地區已完成7座廠建置。此外尚有9案規劃、興建中,完工後每日總供水量預計可超過50萬噸。圖爲臺南安平再生水廠。圖/本報資料照片

全國16座再生水廠設置地區

全球受到極端氣候影響,臺灣正凸顯「抗旱、防汛」的嚴正議題。爲提升整體防災應變能力,內政部國土管理署29日表示,抗旱防汛整備工作必須提前部署,目前政院覈定16案再生水廠,桃園、臺中、臺南及高雄地區已完成7座再生水廠建置,每日再生水產量逾19萬噸作爲產業用水調度使用。此外,目前尚有9案規劃、興建中,完工後每日總供水量預計可超過50萬噸,建構全臺多元供水網絡。

國土署說明,再生水是透過污水再處理而產製,不受降雨豐枯影響,可強化國內整體水資源之調度彈性及供應韌性。再生水建設可完善國內再生水供水管網,並擴大供應產業區域,全面提升臺灣整體供水韌性,爲水資源循環利用與永續發展奠定基礎。

國土署表示,目前國內水資源治理模式已由傳統單一水源供應,轉爲多元水源整合與循環利用階段。尤其在2021年及2023年間,國內面臨降雨量不足之旱象,當時高雄鳳山、臨海、及臺南永康、安平4座再生水廠,都適時發揮了「不受降雨豐枯影響」及「水質水量穩定」的優勢,即時擴增再生水產製量能,降低產業對自來水的依賴,也穩定民生用水,確保民衆用水權益,共同渡過水情不佳的時刻。

國土署指出,當前全球皆須面對極端氣候所帶來的急降雨成災、乾旱及水情不佳等挑戰,臺灣建置再生水計劃自2013年起推動至今,讓民生污水透過一定處理程序,生產出高品質且可作爲產業用水的再生水資源,爲臺灣開創多元的水資源供應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