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只貓屍當垃圾丟!28歲女推給分手男友 房東曝她已欠2個月房租

記者邱中嶽/臺北報導

北市信義區崇德街、嘉興街口,在4日晚上由垃圾車集體收集垃圾時,一名民衆發現一名女子提着兩袋垃圾,且飄出濃烈的腐臭味,打開其中一袋發現2具貓屍體,後續由派出所陪同至焚化爐找到另外一袋,又發現10只貓屍體,女子卻將所有疏失推給已經分手的前男友。

警方調查,28歲的遊姓女子,平時住在北市富陽街的一處公寓,在4日晚上7時許,提着兩袋垃圾前往垃圾車停放處丟棄,但是沿路卻散發出腐屍味道,路人驚覺有異,懷疑是動物屍體,立刻攔截其中一袋,打開一看竟然是兩具貓屍體,民衆立刻拿到派出所。

▲信義警員前往焚化爐再攔截10具貓屍體,將交由動保處認定違法飼養。(圖/記者邱中嶽翻攝)

據悉,遊姓女子手上的貓,幾乎都是領養而來,且只要有前飼主關心貓咪動態,遊幾乎都回答「跑掉了、生病死掉了」,企圖隱瞞原飼主,警方4日前往遊女住處帶人,一進門就飄出濃烈腐臭和燒東西的味道,現場警員表示「宛如報驗現場」。

遊女平時無業,之前與前男友搬到案發地點居住,但是兩人交往5年後在日前分手,遊女到案後供稱,貓咪平常食慾不振,幾乎都沒有再吃東西,但對於貓咪死亡被丟進垃圾袋,則表示並不清楚,將責任全部推給已經分手的前男友。

遊女表示,不知道前男友將死去的貓咪打包放在垃圾袋,只知道最近發現垃圾袋發臭,所以纔將垃圾拿出去丟掉,房東對此則表示,每個月以3萬元價格租給遊女,但是遊女已經拖欠2個月房租,對於遊女平時行爲並不知情。

▲信義警方在遊女住處帶人,發現裡面飄出濃郁腐臭味,最後全推給分手的前男友。(圖/記者邱中嶽翻攝)

警方強調,全案將等動保處人員到場後認定有無提供適當、乾淨以及無害的食物,若涉嫌違反動保法第5條規定,且導致動物死亡,根據動保法第30條規定將全案函送地檢署偵辦。